怎么会有如此又穷又蠢又坏之人? 杭州的张女士,穷,却非要和闺蜜朱女士组局带狗去丽江旅游,双方事先约定费用AA制。旅途中产生的5600元住宿费,均由朱女士先行支付,张女士并未按约定分担。 返程因携带宠物不便乘坐公共交通,两人选择货拉拉,费用4700余元。张女士当时承诺由自己支付该笔费用,朱女士也未提出其他要求。行程结束后,张女士却未按时付款,选择逃避支付。 司机因未收到运费,向媒体反映情况。朱女士受此事牵连,联系张女士询问缘由。张女士不仅未正视问题,还伪造付款记录,称款项被平台扣除,甚至以报警为由,要求相关方删除视频。 目前,张女士已面临起诉,货拉拉平台也将对其追责。此事反映出,出行消费应量力而行,既然达成约定,就应履行相应义务。逃避应付费用、使用虚假信息推脱责任,不仅损害他人利益,也会让自身承担法律后果。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以诚信为基础,违背基本信用,最终只会损害自身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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