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银行直接报警抓储户。 就因为取自己的钱,没“配合”柜员盘问用途。 结果你猜怎么着?对面是个律师。这下踢到钢板了。 山东东营一位律师去建行取4万块,就为了朋友结婚随个礼,结果柜员连环追问:钱干啥用?上个月谁给你转的钱?问得跟查案似的。 律师觉得不对劲,这哪是办业务,简直是过堂!没“配合”回答,毕竟取自己的合法收入,凭啥得把隐私扒得底朝天?结果柜员二话不说就报警了,说要等反诈中心来核实,还振振有词说“当地规定取一万多就得查用途”。 你敢信?我取我自己的钱,没犯法没诈骗,反倒被当成嫌疑人了? 真的离谱到家了!《商业银行法》明明写着“取款自由”,啥时候变成取钱得先自证清白了?反诈本来是保护我们的,现在反倒成了给普通人添堵的理由?银行防范诈骗没错,但也不能一刀切啊!盯着异常交易、盯着骗子不好吗?凭啥默认所有储户都是潜在嫌疑人,用审问的态度对待客户? 律师懂法还能当场据理力争,换成咱们普通老百姓,是不是只能乖乖被盘问、白白浪费时间?服务行业的初心是便民,不是给人添堵,过度审查只会寒了大家的心。你们去银行办业务遇到过这种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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