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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再加上被妻子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于是在妻子洗澡时给热

河北,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再加上被妻子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于是在妻子洗澡时给热水器的装置通了电,导致妻子被电身亡。案发后,男子主动投案自首,原本公诉方建议判死缓,但因14岁女儿的一封求情信,法官心软了。(来源:安徽商报) 男子杨某和妻子尹某是网恋,而且还没深入了解过,就登记结婚了。因此,婚后二人经常闹矛盾,导致婆媳关系也十分紧张。 后在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杨某和尹某两次离婚又两次复婚,这反复无常的婚姻状态,使得夫妻二人的感情十分的不稳定,这也导致了杨某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 杨某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提醒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情绪。可等杨某联系妻子求安慰时,换来的却是冷嘲热讽,回到家后妻子还恶语相向。 从这一刻起,杨某在心里已经埋下了对妻子不满的种子。后来妻子早出晚归,让杨某开始怀疑妻子有外遇了,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极端。 2023年3月的一天,杨某和家人吃过晚饭后,尹某去卫生间洗澡,杨某来到厨房,将热水器的不锈钢管通电,导致尹某触电身亡。 之后,杨某将妻子的尸体放在卧室床上,直到第二天才去自首。期间,杨某已经考虑好将儿子过继给堂姐,将女儿交由他人抚养。 后公诉机关认为杨某仅因怀疑妻子出轨,没有处理好夫妻感情,就故意杀害妻子,该犯罪情节恶劣。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杨某和尹某毕竟是夫妻关系,且尹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有一定的过错,没有尽到对杨某的关爱义务。再加上杨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等可以减轻处罚的行为。 因此,公诉机关建议对杨某处死缓。 按理说,公诉机关的死缓意见十分合理,但在法院开庭后,杨某的14岁的女儿亲笔写了一封信给法院,信中并没有为杨某做辩解,只是描述了杨某平日对家庭的照顾,表达了对杨某的想念,希望杨某能早日回家陪伴一双儿女。 法院还调查发现,因为这起命案导致了杨某的儿子身心受到了创伤,而杨某的父母年纪也大了,还有病在身,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不能保证能照顾好两个未成年孩子。 最终,法院考虑到此案对两个孩子的成长影响,以及社会效应等问题,判决杨某无期徒刑。 对此,有人质疑14岁女子的那封信是不是自己写的,会不会是在亲戚和爷爷奶奶的逼迫下才写的。 还有人认为仅判无期徒刑实在太轻了,不能因为有孩子就对他法外开恩,孩子可以由亲戚养着,有福利机构负责。 其实,法院的判决不仅结合了法理也结合了情理,是一份十分完美的判决。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具体到本案,从杨某与尹某的婚后生活来看,二人是矛盾不断的。而在杨某因为经济压力、工作压力等到医院去检查时,这说明杨某的压力已经非常大了,医生都建议杨某要及时调整好情绪。 可是尹某对杨某的态度,并不符合《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中所要求的互相关爱,互相尊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要求。 因此,尹某在这段婚姻中是存在一定过错的。 既然如此,在判断杨某杀害尹某的行为时,要慎重考虑,要区别于社会上的故意杀人行为。 再说杨某有自首行为,且认罪认罚,说明杨某只是因为受不了尹某的冷嘲热讽而杀人,并不是以杀人为乐。 现在尹某已经死亡,两个孩子只有杨某这个父亲了,如果再判处杨某死刑,那对两个孩子来说,将来的生活将是十分艰难的。 综上,法院的判决并没有问题,也希望杨某能珍惜这份判决,在狱中好好改造,争取能早日出狱照顾好两个孩子。 对于本案的结果,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