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世道!”内蒙古赤峰,男子承包了200亩地种大白菜,辛苦了一年,眼瞅着要卖钱了,万万没想到,突然来了700多人,拿着麻袋,骑着电动车,甚至开车来哄抢,男子损失高达100万,一年白辛苦了。背后的原因,竟是有人使坏,在网上发布“白菜免费”的视频,当地媒体未经证实也开始转发,男子崩溃。 李先生是个菜农,他觉得应该趁自己年富力强大干一场,虽然种地属于靠天吃饭,但只要吃苦耐劳,碰上运气好,说不一定就能翻身。 于是,李先生承包了200亩地,全种上了大白菜,春种夏耕,每天汗滴禾下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终于迎来了大丰收。 李先生的白菜长势喜人,每颗菜都抱心了,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每亩地能卖5000元左右,200亩地就能卖100万。 去掉种子花费人工,一年下来小有收获,李先生一家都沉浸在喜获丰收的幸福里。 可很快,李先生发现了不对劲,陆陆续续有附近的村民来他菜地砍白菜。 李先生赶紧叫停,但他并没在意,北方人大度,有村民如果家里没种白菜,来跟他要几棵,他都会给。 李先生象征性的跟村民说了一下,觉得人也不多,损失也不大,并没放在心上。 可突然有一天,李先生傻眼了,他的白菜地里,突然跑来七八百人,呼啦啦,乌泱泱一大片,他们拿着大麻袋,骑着电动车,甚至开着机动车,所到之处,一颗白菜都不留。 李先生惊出一身冷汗,他终于意识到他的白菜被哄抢了,这些人也太大胆了吧?青天白日的,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如此胆大妄为? 这时候,李先生制止已经来不及了,赶走这个,来了那个,顾此失彼,现场完全失控。 看到这里的劳动成果,被他们掠夺一空,李先生一家人痛彻心扉。 但来砍白菜的人却振振有词,说他们可不是哄抢,是有人在网上发布消息,说李先生家几百亩白菜都不要了,谁想来捡谁就捡。 大家闻风而动,都不约而同从四面八方赶来,东北马上猫冬了,家家户户贮存冬菜,腌制酸菜,每家对白菜需求量都很大。 每年入冬,大家买白菜都花不少钱,如今白给的白菜,不要白不要。 可怜的李先生,眼瞅着一点的白菜被哄抢一空,他却势单力薄,无法反抗,真是欲哭无泪。 他不知道是谁发布“几百亩白菜都不要了,谁想去捡就去捡”的信息,一直以来,他都与人为善,自认为没跟人结怨,是谁在暗中和自己作对? 更让李先生愤怒的是,当地媒体不经过核实,尽管大量转载这个消息,导致人尽皆知,事态不可控制。 李先生认为,如果他把白菜卖了,地里剩下一些没抱心的白菜,大家前来捡漏,那还可以,他辛苦一年,却给别人做了嫁衣裳,这叫什么事呀?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相关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 李先生怀揣着勤劳致富的梦想,承包 200 亩地种大白菜,历经一年辛劳迎来大丰收,本应收获幸福与财富,却因一则不实信息陷入绝境。 有人恶意在网上发布“白菜免费”视频,当地媒体未经核实便大量转发,致使 700 多人蜂拥而至哄抢白菜,让李先生损失高达 100 万,一年心血付诸东流,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哄抢者以不实消息为借口,肆意掠夺他人劳动成果,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涉嫌违法。 而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本应承担起核实真相的责任,却因疏忽大意成为推波助澜的帮凶,实在不该。 此事也反映出当下网络信息传播的乱象,虚假信息肆意横行,给个人和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当地有关部门虽回应以官方通报为准,应加快调查进度,严惩造谣者和哄抢者,给李先生一个公正的交代。 《刑法》第29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案中,造谣者在网上散布“白菜免费”的虚假视频,直接导致700余人误信信息,并哄抢李先生的200亩白菜价值约100万元。 该行为符合“编造虚假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客观要件。 如果造谣者明知信息虚假仍故意传播,或组织、指使他人扩散,如雇佣水军,均可能构成本罪。 虚假信息引发大规模哄抢,造成现场完全失控、财产重大损失。 此类造成百万元级经济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形,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特别恶劣,如损失巨大、引发社会恶性事件,可能加重处罚。此外,造谣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哄抢参与者,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哄抢公私财物,或《刑法》第268条聚众哄抢罪,需依法追责。 转发媒体如果明知信息虚假仍转发,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因重大过失未核实,需承担行政罚款及民事赔偿。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