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这种荒唐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以彰显法律的尊严。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郑州市民朱双喜,拿到拆迁补偿款2年后,居然被抓走“追缴赃款,并判刑4年。”如果确实是“赃款”,抓起来判刑理所应当。 但故事荒诞得让人难以置信——开发商白纸黑字签了协议,白纸黑字写下“自愿支付”的承诺书,两年后竟能撕毁契约,反告百姓敲诈。更荒诞的是,这起纠纷最终演变成刑事案件,朱双喜被错误羁押541天。 2012年城中村改造时,朱双喜家1500平方米房产最初仅获200平米毛坯房和74万补偿。他认为不公,拒绝签字。僵持五年后,2017年开发商在政府人员见证下与他签订补充协议,白纸黑字声明“全部属于公司自愿”,还支付了1300余万补偿款。 谁能想到,这份白纸黑字的自愿承诺书,两年后竟成了他的“罪证”。 2019年,正在旅游的朱双喜被警方带走。他被错误羁押541天,期间错过高级职称评审,更痛失三位亲人。母亲、岳母和姐姐相继离世,他却无法见最后一面。 “他们自愿签的协议,咋就成我错?”朱双喜的疑问,道出了普通人在权力面前的无力感。 经过多年申诉,2023年8月郑州中院终审宣判朱双喜无罪。法院认定,开发商与朱双喜签订的补偿协议系基于商业利益考量,不存在敲诈勒索行为。 十年维权路,朱双喜等来了清白,但三位亲人的离世、541天的自由、错失的职业发展,都已无法挽回。今年10月9日,他获得38万国家赔偿,但这笔钱远不能弥补他失去的一切。 这起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民事纠纷为何能轻易刑事化?开发商为何能在自愿支付巨额补偿款两年后反悔?法律尊严不该成为儿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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