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同居了7年,结果女方突然提了分手。男方不同意,女方执意要走,还不愿沟通。 没想到男子直接提出:要么还了这几年花在你身上的钱,要么你就别提分手。 最后女方为了脱身,写下5万元欠条搬走了。可事后她反悔拒绝还钱。男子多次催要无果,把她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日常开销算是两人共同生活支出,属于赠与。但欠条是徐女士自愿写的,算双方结算,必须认账。于是判徐女士还李先生5万元,不支持利息。徐女士不服,二审维持原判。 有人说三种可能,一,现在女生各种网贷,可能女生为了清债,男的帮她还完了,所以提分手,二,女生又找到更有钱的接盘侠了,三,男生太不合适了 也有人说 5万已经算的少了,如果全部支出,男方起码支出了10万,甚至更多。借谈恋爱名义骗吃骗喝,人家养了你七年,向你索要5万元精神损失费兼抚养费是必要的。既然认了,打欠条了,就得还,妳的青春是青春,他的青春就永驻吗? 个人觉得好聚好散,人生有多少个青春啊,既然有缘无份相忘于江湖也是最好的选择。
“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同居了7年,结果女方突然提了分手。男方
莫忧愁
2025-09-26 11: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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