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浙江杭州,一女子要买一套90平的房子,她查房产信息时吓的不轻,竟发现自

墨魂 2025-07-03 14:35:49

“离奇!”浙江杭州,一女子要买一套90平的房子,她查房产信息时吓的不轻,竟发现自己名下,莫名其妙多出一套房,而且是跟一位姓“单”的男子共有,丈夫对她怒目而视,怀疑她背叛了自己,情夫还跟她共筑爱巢,女子觉得自己太冤了,真相让人始料不及。 你能想象吗,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名下莫名其妙多出一套房子,而你对这套房子毫无印象,甚至压根不认识与你 “共有” 这套房的人,这种听起来像荒诞小说里的情节,却真实发生在了杭州萧山的田女士身上。 这事儿,还得从田女士去年打算购置第二套房说起。 田女士和丈夫在杭州萧山梅花楼万众名府小区有一套住房,去年,瞅着房价合适,夫妻二人便计划着添一套 90 多平的房子。 可当田女士满心欢喜地去查询房产信息时,却被吓了一跳:系统显示,她名下竟有一套位于湘湖家园的房子,还是和一位单先生共同持有,房产证显示办证时间早在 2008 年。 田女士当场就懵了,她心里清楚得很,自己实际就只有梅花楼那一套房啊。 这个意外发现,犹如一颗炸弹,瞬间在田女士家中炸开了锅,田女士丈夫看到这房产信息后,脸色瞬间变得阴沉,眼神里满是怀疑与愤怒。 2008 年办的证,这时间点太敏感了,丈夫不由得怀疑妻子早在那时就与外面的男人有私情,甚至为她购置了 “爱巢”。 田女士面对丈夫的猜忌,真是有苦难言,她反复强调自己根本不认识单先生,可丈夫根本听不进去,夫妻关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田女士满心委屈,却也只能先冷静下来,努力回忆线索,她突然想起,娘家村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女子,后来嫁到了湘湖,其丈夫恰好姓单。 她猜测,或许是登记时出了错,把自己和同村同名者的信息搞混了,田女士赶忙联系上了单先生,单先生接到电话时,也是一头雾水,直呼莫名其妙。 毕竟,名字一样还算正常,可身份证号不同,怎么会被登记到一起呢? 田女士心想,既然找到了源头,让单先生把户主信息改过来就好了,她前前后后催了单先生三次,可每次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这一拖就是一年多,事情毫无进展。 为了弄清楚到底咋回事,记者陪着田女士来到了湘湖家园,登记在田女士名下的这套房子大门敞开,里面是出租状态。 记者联系上单先生,单先生表示,房子是 2008 年统一办理房产证的回迁房,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没察觉到有什么错误,如今既然发现了问题,只要变更流程明确,他愿意配合。 原来,当初房产证是村里统一办理的,为了方便居民,房管处的工作人员还专门到社区驻点办公。 社区工作人员查询档案后发现,档案里出现的田女士信息,实际上都是单先生妻子的,也就是田女士同村的那位同名者。 萧山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调出当年办证资料,发现里面有一份户籍证明,正是田女士的,估计就是这份证明导致了这场乌龙,工作人员表示,要更正错误,需要单先生夫妻俩一起来办理。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田女士后续要走的流程依然繁琐:她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十几份材料,一趟趟往返于房管处,整个流程走下来,至少要耗费两个月时间。 更糟心的是,要是在更正完成前契税政策有变动,田女士还可能面临更高的税费风险。 其实,像田女士这样因房产登记错误而陷入麻烦的事儿,并非个例:在安徽庐江,就曾发生过一起令人咋舌的 “三房四卖” 登记乌龙事件。 阿强购买的房屋,产权被错登在了楼上邻居阿飞名下,阿飞的房屋又登记在了阿兵名下,阿兵的房产证上写的却是阿进的名字。 由于安置房编号混淆以及政策变动等原因,四户人家的产权乱成了一锅粥,阿强在卖房时才发现房屋 “不属于自己”,过户流程被迫中断。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20 条,田女士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更正登记,如果遭到拒绝,她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并要求赔偿损失。 如今,业内人士呼吁推广电子证照核验等新科技,从根源上杜绝这类 “被共有房产” 的荒唐事,可技术的更新换代需要时间,在这期间,又会有多少人陷入像田女士这样的困境呢?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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