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一家政阿姨因2月只有28天,被雇主扣了400元,阿姨觉得不公平,就反问雇主,还有好几个月是31天,这个钱是不是要补给她,没想到,雇主恼羞成怒,并表示要告阿姨,阿姨一听这话,直接起诉雇主,要回2天工资,网友:不是我的一分不要,该是我的锱铢必较! “那我也可以告你!”当桂阿姨(化名)说出这句话时,雇主脸上的嚣张瞬间僵住,事情要从几个月前的工资结算说起。桂阿姨每月工资6000元,按天折算约200元。2月发工资时,雇主以当月只有28天为由,直接扣了她400元,理由是“没干满30天”。 看着工资条上的扣款,桂阿姨当场愣住。随后,桂阿姨压着怒火反问:“那还有好几个月有31天,是不是也该多给我2天工资?”雇主一听这话顿时恼羞成怒,拍着桌子指责她不懂规矩,还扬言要去法院告她无理取闹。 这番话反而让桂阿姨原本愤怒的情绪瞬间冷静下来——既然雇主拿法律威胁,那她就用法律维权。她默默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和考勤表,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雇主补足2月少发的400元工资。 仲裁庭上,雇主仍坚持“2月天数少就该扣钱”的说法,却拿不出任何合同依据。仲裁员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月薪制员工的工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工资为基准,与当月实际天数无关,只有日薪制员工才需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最终仲裁裁决雇主限期补足克扣的工资。 拿到裁决书时,桂阿姨松了口气,真实地上演了“不是我的钱一分不要,该是我的就得争回来。” 其实这样的委屈在家政行业并不少见,许多阿姨为了保住工作,面对克扣工资、延长工时等情况往往选择隐忍。有的怕得罪雇主丢了饭碗,有的觉得为几百块钱打官司“不值当”,还有的因法律知识欠缺不敢维权。 桂阿姨说,她见过太多姐妹默默承受——有人被以“家里没打扫干净”为由扣钱,有人春节加班没拿到三倍工资,大家总说“忍忍就算了,找工作不容易”。 与此同时,桂阿姨这次的坚持,也让不少同行看到了希望。当她在一场关于家政阿姨的主题演讲活动中,分享维权经历时,有人感叹“原来还能这样做”,有人开始翻出自己的工资条核对。一位姐妹说:“以前觉得雇主说啥就是啥,现在才知道法律是护着咱们的。” 从被克扣工资到仲裁胜诉,桂阿姨的经历印证了一个道理:维权从来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自身权益的珍视。当雇主试图用“天数少”作为克扣理由时,当“告你”成为威胁手段时,法律其实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 就像网友说的:“不是我的一分不要,该是我的锱铢必较。”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勇敢不仅是为自己争一口气,更是为整个行业的公平秩序添一块砖! 对此,大家怎么看? (参考信源:纵览新闻)
广东深圳,男子是一家餐厅老板,发工资那天,他将一沓现金递给洗碗工阿姨,阿姨一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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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
主家格局太小了,月工资岂可以日数论,只有请假天数以日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