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男子正常超车别了大奔。大奔司机路怒症发作,一脚油门追上,摇下车窗就骂人。男子回骂后,大奔司机直接把车横在前面,从后备箱拿出高尔夫球杆,把人家车砸得稀巴烂。男子吓得赶紧报警,面对民警,大奔司机还嚣张放话球杆是奔着头去的。就因一次正常超车,闹成这样,这路怒症也太吓人了。
据2025年5月21日第一现场报道,男子正开着车,正常行驶在路上。他瞧见前面有辆大奔开得磨磨唧唧的,速度慢吞吞的,后面的车都被堵得有些不耐烦了。
这男子想着自己赶时间,就一脚油门,正常地超了过去。他觉得这就是再平常不过的超车行为,压根没把这当回事,超完车就继续稳稳地开着。
可没想到,这大奔司机是个暴脾气,还有严重的路怒症。他一看自己被超车了,心里的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感觉自己的面子被狠狠地踩在了地上。
他一脚油门踩到底,风驰电掣般地追了上去。追上之后,他摇下车窗,扯着嗓子就开始骂超车的男子,那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超车的男子被这突如其来的谩骂弄得一头雾水,心里也窝了火,就回骂了一句。这一下可不得了,就像捅了马蜂窝一样。
大奔司机气得一脚刹车把车横在了超车男子的车前面,然后怒气冲冲地下了车。他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根高尔夫球杆,气势汹汹地朝着超车男子的车走过去。
超车男子坐在车里,看着大奔司机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脸色都白了。
他心里又害怕又后悔,早知道就不超这车了。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奔司机拿着球杆,对着自己的车就是一顿猛砸。
挡风玻璃被砸得粉碎,玻璃碴子四处飞溅;驾驶室的玻璃也没能幸免,被砸出了一个个大窟窿;引擎盖更是被砸得凹凸不平,面目全非。
超车男子被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也不敢开车撞上去,只能哆哆嗦嗦地报了警。
不一会,民警赶到了现场。
面对民警,大奔司机不仅没有丝毫的悔意,反而还嚣张得不行,扯着嗓子说:我这球杆就是奔着头去的,他能把我怎么样!
那副模样,简直是无法无天。
这起事件中,大奔司机的行为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1,从故意毁坏财物方面来看,大奔司机在超车男子正常超车后,因路怒情绪,使用高尔夫球杆将对方车辆砸得稀巴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奔司机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车辆受损严重,很可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即便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大奔司机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大奔司机还涉嫌故意杀人未遂。面对民警,他嚣张放话球杆是奔着头去的,这表明其主观上存在杀人的故意。
虽然最终因各种原因未造成他人死亡结果,但这种行为已严重威胁到超车男子的生命安全。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大奔司机若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能被证实,将面临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指控。
3,大奔司机在公共道路上追逐、别停他人车辆的行为,也违反了交通法规。
在道路上行驶,应遵守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大奔司机因路怒情绪而实施的危险驾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情形。
虽不一定达到危险驾驶罪中追逐竞驶等典型情节的严重程度,但也可能面临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
4,大奔司机在公共场合的谩骂行为,虽不构成独立的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以相应处罚。
从法律角度综合分析,大奔司机的行为性质恶劣,涉及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大奔司机的路怒行为严重破坏了交通秩序,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大奔司机都应为其冲动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若经调查,大奔司机的故意毁坏财物、故意杀人未遂等行为证据确凿,应依法对其判处相应刑罚。
大家都觉得这大奔司机太过分了,就因为一次正常的超车,就做出这么冲动又极端的行为。
路怒症真的太可怕了,开车上路本来就应该心平气和的,遇到点事儿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最后只会害人又害己。
也不知道这大奔司机接下来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只希望他能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以后别再这么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