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拿整瓶可乐砸大熊猫,周围游客斥责他,可男子非但不知悔改,还恬不知耻报了警,声称自己被人围殴!网友:太邢了,他以为自己也是一级? “那个男的他自己报警了,他说我们一群人围着攻击他......” 前天下午四点左右,重庆动物园的大熊猫馆内,游客们围聚在玻璃窗前,看大熊猫“兰香”在那悠闲地啃着竹子。 没曾想,人群中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一名中年男子穿着貂皮大衣,手里拿着一瓶未开封的可乐,站在外面观望着。 几分钟后,男子突然举起手中的可乐瓶,用力朝园内的兰香砸去,瓶子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由于事情太过突然,男子动作有点快,周围游客虽然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不知道是否真的砸到了大熊猫。 可即便如此,正在吃竹子的兰香,还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巨响,被吓了一大跳,紧接着开始挠头。 见此一幕,周围游客当即就怒了,开始指责对方刚才的行为。 怎料,男子却面不改色,翘着二郎腿,认为自己刚才只是在邀请它喝可乐,是游客们太大惊小怪了,更何况大熊猫这不是没事吗! 眼看男子仍不知悔改的样子,周围游客更是被气得够呛,纷纷指责男子。 “那个男的他自己报警了,他说我们一群人围着攻击他......” 随着双方矛盾升级,那名中年男子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人一阵咋舌!男子掏出手机后,直接报了警,声称自己被一群人围殴了。 民警赶到后,了解了大概情况,将涉事男子先带回了警局。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在重庆动物园发生的这一事件中,男子的行为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并且从法律角度审视,他的行动显然违反了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秩序的原则。 大熊猫作为国宝,享有极高的保护地位,任何对其造成伤害或潜在威胁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男子用未开封的可乐瓶投掷大熊猫“兰香”,这种行为即便没有直接导致熊猫的身体损伤,也对动物造成了惊吓,这可以被视为一种虐待动物的行为。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大熊猫这类一级保护动物实行严格管理和特别保护,禁止任何人进行可能对其生存构成威胁的活动。 当游客们对他进行合理指责时,男子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选择报警称自己被围殴,这样的反应进一步加剧了事态的复杂性。 如果男子并未遭到周围游客围殴,报假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警务资源,还可能导致无辜的人受到不必要的调查和困扰。 《刑法》对于谎报警情有明确的规定,一旦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男子的这一行为表明他对法律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逃避责任。 警方到达现场后,需要对整个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核实是否确实存在围殴行为,以及评估男子投掷可乐瓶对大熊猫造成的具体影响。 如果确认男子的行为构成了违法,那么他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考虑到大熊猫的特殊身份,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男子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用于补偿因他不当行为而产生的额外开支,如医疗检查费用、心理安抚措施等。 对此,大家对于男子的行为,他应该受到严肃处理吗?
重庆一男子拿整瓶可乐砸大熊猫,周围游客斥责他,可男子非但不知悔改,还恬不知耻报了
重瓦下庆
2025-01-09 0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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