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想买珠宝被母亲拒绝后,瞬间发狂,手持店内物品砸烂柜台后疯狂试戴,店员吓坏,当场报警,女子被警方带走时,还在大声吼叫,官方回应了! 11月5日,小美(化名)和母亲去医院看病,因为抑郁症,小美总是闷闷不乐,情绪时好时坏。 为了让女儿放松心情,看完病后,母亲陪她在太古里逛街,周围都是奢侈品店,母亲觉得她肯定喜欢。 路过一家高级珠宝店时,小美提出进去看看,二人手挽手进到店内,小美看了不少珠宝后,想让母亲给她买一套。 这下,母亲为难了,家中的经济条件一般,而且为了给她看病,每月都有固定的开销,这个时候买奢侈品是不明智的,钱还是紧着看病用更好。 母亲拒绝了,说有钱了再买,这一下刺痛了小美的自尊心,她质问母亲,为什么不给她买。 母亲意识到不对劲,准备带她离开,没想到,此时已经来不及了,小美拿起店里的盆栽,狠狠砸向玻璃柜台。 砸了几下,又拿起摆台,把玻璃柜台砸了个大洞,还不许柜姐靠近,柜姐吓坏了,只能躲在附近报警。 小美从砸破的洞里拿出首饰试戴、欣赏,当有人想靠近时,她立即撕心裂肺的吼叫,还作势继续砸柜台。 还好民警很快赶来,将小美带离现场,但她还是嘶吼着,店外已经围了一大群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场景。 女子被带走后,店员总算可以看看有没有财产损失了。 从视频中看,柜台出现了严重损坏,不排除有奢侈品在她的猛砸下遭受损失,女子的行为已经算得上刑事犯罪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此事该怎么看待呢? 奢侈品店价值高昂,小美的行为会对商品和店内的设施造成伤害,构成了故意毁损财物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栓金额巨大还会加长刑期。 小美在奢侈品珠宝店内情绪失控,使用店内物品砸烂柜台,并且疯狂试戴珠宝,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消费的范畴,明显具有故意性。 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小美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符合“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小美和母亲是去医院看病的,她本身患有抑郁症,这可能会影响她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但这并不免除其法律责任,只是可能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虑。 即使是抑郁症,患者在日常生活中,也会有基本的认知,和正常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到精神失常,无法控制的程度。 小美的行为不仅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还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小美还会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也会受此处罚。 事发后,门店会对店内的损失进行估算和排查,由于现场混乱,尚不明确带来了多少损失,这对后期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影响。 小美的母亲也有一定责任,对小美的病且应该有一定认知,知道带她去这种店会有潜在风险,小美的过错,和监护人的责任也有关。 如果母亲在日常生活中未能尽到足够的监护职责,也可能在法律上面临更严厉的责任追究。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四川日报2024年11月5日关于《成都太古里有人砸店?警方通报:系患抑郁症女子情绪失控》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四川成都,女子想买珠宝被母亲拒绝后,瞬间发狂,手持店内物品砸烂柜台后疯狂试戴,店
豌豆大说法
2024-11-06 11: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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