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家长带孩童坐高铁,岂料,上车时孩子掉入站台缝隙,距列车发车仅2分钟,众人施救无果后,白衣小伙挺身而出,直接跳下去。网友:“这是拿生命在和时间赛跑!” 11月4日,李明(化名)带着五岁儿子小杰,准备带孩子临时下车时。由于第一次坐高铁,小杰活泼好动,一路上兴奋地东张西望。 可就在他们即将登上车时,意外发生了。小杰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掉进了列车与站台之间的缝隙里。 孩子家长顿时慌了神,试图伸手拉住儿子,但缝隙太窄,根本够不着。 周围旅客发现异常情况后,有人立刻拨打了车站工作人员的电话,而其他人则在想方设法将男孩救出。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距发车时间仅剩两分钟时,一位身穿白色T恤的年轻男子挤进人群,蹲下身子,仔细观察了一下缝隙的情况。 眼见缝隙能够容自己穿过后,男子深吸一口气,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钻了下去。 站台上的乘客们屏住了呼吸,紧张地注视着下方。而下面的男子则迅速找到男孩位置,将他举向站台上的众人。 随后几名乘客将孩子接到手中后,男子也成功从下面爬了上来。而被救出的孩子也没有明显的外伤。 事发后,相关部门提醒旅客,进出列车车厢或在站台行走时要注意列车与站台间的间隙,以保证自身及同行人的安全。 男子救人的视频发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称赞那位白衣男子,而他所在的公司表示将对他进行表彰。 有网友发评论感慨:“见义勇为应该够格了吧,这是拿生命在和时间赛跑!” 然而,还有部分网友却不以为然,认为:有人掉下去列车不发动不就行了吗?有什么好激动的。 还有些网友认为,如果救人男子在救人过程中发生意外,该由谁承担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这位网友的问题? 张强在看到小杰掉入站台缝隙的紧急情况下,立即跳下去进行救援,他的行为体现了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的救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这意味着,如果男子在救援过程中受伤,他有权要求侵权人(即铁路部门)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小杰的父母也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此外,相关部门也会对他做出相应的救助和志愿服务。 那么,如果是你遇到此事,你会像男子那样挺身而出吗? (来源:闪电新闻;2024年11月04日关于《距离列车发车仅2分钟,幼童掉入站台缝隙众人施救无果》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江苏南京,一家长带孩童坐高铁,岂料,上车时孩子掉入站台缝隙,距列车发车仅2分钟,
豌豆大说法
2024-11-05 1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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