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去KTV里消费,被陌生男子强行拽进包厢里,堵在墙角,摸女子胸部、屁股等隐私部位。岂料,事后女子报警,对方竟当着民警的面,上前准备搂住女子的腰,结局亮了。 “喝多了不是吻我的借口,知道吗?这是性骚扰!” 女孩小文(化名)愤怒的用手指着眼前的男子,将刚才发生的一起出来。 事发当晚,她和几位朋友相约来到这家KTV,为好闺蜜庆生。音乐、欢笑充满了整个包厢,大家都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 然而,正当大家沉浸在喜悦中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刚从厕所里出来的小文,正走在回包厢的路上,没曾想,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竟直接将她拽进了包厢。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小文有些不知所措,慌乱中,被男子渐渐逼到了包厢角落,退无可退。 而包厢里的其他人,见此一幕,误以为两人是情侣关系,也并没有上去阻拦。 没曾想,当男子强行亲吻女孩时,对方开始激烈反抗,不知是酒劲上头还是什么,陌生男子见小文反抗,拿起身旁的东西就朝着女孩身上砸去。 直到这时,包厢里的人才意识到了不对,其中一名女孩偷偷报了警,而包厢里的其他顾客也开始拦着男子。 民警得知警情后,立即赶了过来,只见体型壮硕的男子搀扶着刚才闹事的人,隔着老远,就闻到男子身上的酒气。 面对民警同志,那名男子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反而表现出一种轻蔑的态度。 当男子听到小文要他道歉时,脸上仅是不在乎的表情,开始抓起了英文。 更让在场所有人震惊的是,当警察询问双方情况时,这名男子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再次试图接近小梅,伸手想要搂住她的腰。 警察迅速采取行动,将男子控制住,并带离现场进行进一步调查。 事后,小文去医院检查发现,胸口下方的位置,已经被男子打得一块淤青。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小文被陌生男子强行拽入包厢,并遭受了非自愿的身体接触,包括摸胸部、屁股等隐私部位,这些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猥亵他人行为。 该条款明确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将面临五日至十日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本案中的男子对小文实施的非自愿身体接触明显属于猥亵行为,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当小文反抗时,男子还对她进行了暴力攻击,导致小文胸部下方出现淤青。 这一行为不仅构成了猥亵,还涉及了暴力伤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关于殴打他人的规定。 根据该条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男子除了要承担猥亵的法律责任外,还需对其暴力行为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当警察到达现场后,男子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反而试图再次接近小文,这表明他存在潜在的再犯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有权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确保受害者的安全,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最终,相关部门对小文的遭遇给予了回应,依法对涉事男子做出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 对此,你怎么看?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2024年10月28日关于《女子深夜在KTV被醉酒男骚扰,推进包厢里摸了腰部、屁股和胸》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广东深圳,一女子去KTV里消费,被陌生男子强行拽进包厢里,堵在墙角,摸女子胸部、
豌豆大说法
2024-10-29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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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32633
青春无悔
判他个暴力侮辱少女罪,判个十年八年狱
爱然的人 回复 10-29 22:40
你是智障了吧? 那种地方有少女吗?
待我带你 回复 10-29 21:49
网络判官
用户10xxx44
处罚太轻,应该判刑
老板来一碗马面 回复 10-30 11:48
啥什么严打一次多好,这种直接枪毙,反正人多,败类通通清除掉!
一帆 回复 老板来一碗马面 10-31 00:49
严打时代已经过去,已成为历史,除非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到无法控制,否则不会再有严打出现。
道理有用要拳头做甚
强奸未遂都不算 明显这B货后面有人
劫掠基金殿下 回复 10-31 01:31
申请复议 谁敢包庇 吃不了 兜着走
你是zhu 回复 10-31 10:53
蠢,猥亵,难道就不能抓不能判?
用户17xxx81
13天搞笑吧
蔚蓝色的海np3p
直接把这男的蛋子挤了,把他妈放局子禁闭一年?
用户71xxx12
性骚扰惩罚力度要像小日子学习,6个月起
敢讲实话70后
应该定个强竿渭水
用户18xxx72
应该判3以上
张飞
只要加上一句,手指已经触碰到她的隐私部位,就是那个里面,呵呵呵,至少是七年起步,手指也算是强奸,刑事案件
小虾米 回复 10-30 08:52
没脱裤子呢[捂脸哭]
杉杉 回复 10-30 19:33
有用避孕套卉不算强奸,案例以前判过。
原乡人
强奸未遂
陌生人
都不是什么好货
从河流到海洋
不和解看能不能起诉!如果能起诉!不能就尽量让它行政处罚留案底!
乃乃 回复 10-29 23:51
行政处理只能留记录.什么案底?刑事才有案底
八闽斌哥
在83年起码枪毙两回
老程头
寻衅滋事打伤他人不是刑事拘留吗
打野 回复 10-30 02:21
要轻伤以上判定,知道怎么才算轻伤吗?肋骨要断两根才算轻伤。
青龙王
这不算寻衅滋事嘛?
哈哈^O^
处罚特么轻??
shulbo
互殴不意外
临风
还涉嫌强奸
大哥
花钱摆平了
黑金鱼
可以学学新加坡执行鞭刑!不痛不痒的行政拘留对有正经工作的人有用,对那些无赖是没有用的!
用户16xxx23
强奸未遂吧
时空交错
按强奸未遂罪不行吗?
用户10xxx06
拘留十多天,罚点钱,受害者多个仇人,现得利益的还是……
8滇南一秀
流氓罪是不是被取消了?要不然这货的行为已经构成流氓罪了
低调路过
强制猥琐已经是刑事犯罪,居然行拘15天?关系强硬…
歪熟酥
判轻了最少判3年
方hs
化学阉割
用户10xxx66
法律条款也要与时俱进的不断修改跟上!
用户12xxx94
枪毙算了这渣男人不死继续危害社会
游龙
严打够死刑了
江水长长
醉酒的加一倍刑罚就行了?
刷牙刷得我口吐白沫
不是强奸未遂吗?
陈皮四屠黄葵帮
我怎么看?——你直接说罪犯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就行了。要正能量,正能量放在第一位
用户10xxx59
不赔精神损失费吗?这样不是白白给他摸了?
新艺恒设计
最最重要的的一点,你不是外国人。
用户10xxx62
严打期间直接毙了,外国公民在中国犯案参考此法。中国滴依法处理
浪子
强奸未遂
忘记自己
这是给惯坏了,放到八几年严打试试!
懒得说
中国对涉及性犯罪的行为处罚太轻了
用户10xxx80
处罚太轻,毫无意义!
蓝天白云
喝多不是借口,碰到过一次酒后闹事的,连菜刀都上手了,警笛一响马上清醒了,跑了!
灵活就业
不管女的是干嘛的,就这件事,第43条太轻,500元10天是来搞笑的吗?不适用现在社会了,该改了,应该1W以上3W以下,3个月监禁拘留,不然犯罪成本太低。3个月监禁拘留里面的大佬会教他做人,教他什么叫低调
用户10xxx60
胸口淤了一片[哭笑不得]
大尾巴鱼
“恶人”要严惩。不能用对待好人的尺度去衡量判罚。
沈丹
处罚太轻。
用户10xxx84
作者判了十几天
挣扎在茫茫人海不能活
强奸未遂。告他
Tsy影子
这么轻?这是在鼓励大众犯罪吗?
用户17xxx40
要是没实力的十三天改三年起步
豪啊友?
钱不到位,反咬一口
寻道问道何为道
我觉得先把他人道毁灭好一点
雨花石
犯罪成本太低了[抠鼻]
八爪鱼
才关十三天啊
峰顶看浔城
才拘留13天?这是强奸未遂,至少一年
用户10xxx78
如果女子胆小可能被他们几个強奸了,应该判刑
开心果
青岛路虎女呢,这样的判刑没有[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大哭][大哭]
菠菜小杨
成本这么低吗?
华哥
用手摸的,就把手剁了
光辉岁月
到底是小文还是小梅?小梅是我同事哦[doge]
China8哥
钱没有给到位而已
op543474855
酒吧,ktv最混乱的地方!经常去哪的人都不是什么好鸟!
用户15xxx72
算不算QJ未遂?
马虎
这还怎么看?看他下回来个狠的!
磊磊
处罚的轻了
用户17xxx34
太娇情
给爷死
额,这不是强奸未遂?
用户12xxx11
这种人查,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陈邝森
不构成刑事处罚
怼死你
管不住自己,早晚惹祸,阉了算了
用户13xxx92
你不去,他怎么骚扰到你?去难道不就是找刺激的吗?成年人难道心里不清楚KTV是什么场所吗?只能说是自找的,一点也不亏。
事实求是不装逼
吸毒了
问归
应该侮辱罪,强奸夫果罪!
用户10xxx15
明显强奸未遂
用户10xxx68
进KTV不是公主就是少爷,正常人会去里面找暧昧吗???
用户14xxx51 回复 10-31 08:13
不是公主就是少爷,老板开店是为撒钱呗?
用户69xxx66
将佢变成太监!
土 wei
又是协商了事!
老衲法号悟空
什么KTV包房没厕所🚾!
用户10xxx82
处罚太轻了
用户15xxx91
犯罪成本太低,所以这样的人才会有恃无恐。
忧国忧民
我也经常喝醉,但从来不打女人的主意,因为我知道没有金钱的支持那就是犯罪!
用户62xxx84
我坐着看
淡。墨
应该阄割!
小哥
才拘留13天,关他个3年你看以后还敢不敢
ASTROstar
打入天牢
情斩
这个,不是强奸未遂吗?
腋闷
又当又立
柒月星
判得这么重?那么下次它还敢.
用户10xxx88
可杀!
纯属愚乐
是强奸
A道友请留步
不是强奸未遂吗?
用户11xxx08
严查重判,人要是不是就被强奸了?上纲上线
用户25xxx64
隐私部位 快手抖音上都故意漏出来
用户97xxx34
我是警察,立马掏开枪!
用户10xxx82
应罚他十万元
哈哈映
不用赔偿小文,凡是这种情况都应得到赔偿。
生活的无奈
三年起步
Tgmin
过生日去酒吧,脑子有问题八成
顶天立地
应该判个寻?滋事罪
铁矿石
漂亮最好再外加罚款
天心灯
赞同楼上的,处罚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