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男子和朋友吃烧烤后抢买单,弄塌了店内隔墙,男子腿部被砸成十级伤残,花3

豌豆大说法 2024-11-02 17:05:04

广东惠州,男子和朋友吃烧烤后抢买单,弄塌了店内隔墙,男子腿部被砸成十级伤残,花3622元治疗后,朋友却拒绝赔偿,男子一怒之下,将朋友和烧烤店告上法庭,索赔19万,法院判了! “我来买单,我买单!” 李军(化名)和周强(化名)吃过烧烤后,看到李军起身买单,周强连忙把他拦住。 但周强也好面子,觉得不能让李军请客,他推开李军,自己跑向收银台。 老板看着他们推推搡搡,为了谁付钱的事不可开交,谁也不让谁,二人迟迟来不到收银台,还在墙边打了起来。 李军人高马大,使劲推了周强一下,周强身后的隔墙突然倒塌了,碎石直接砸到周强腿上,他当场躺在地上抱着腿喊疼。 老板也吓坏了,连忙打急救电话,还报了警,钱还没收到,赶紧把顾客送到了医院。 周强由于腿部严重受伤,治好后走路还一瘸一拐,在医院住了几天,花了3000多医药费。出院后,他做了个伤情鉴定,得知自己永远好不了,成了跛脚时,周强气懵了。 他找到李军要求赔偿,李军却说,是老板那个墙不结实,跟他没有关系。 得不到赔偿,周强只好将李军和烧烤店告上法庭,认为他们二人造成了自己残疾,索要19万余元的医药费、住院费、残疾补偿金等,共计19万元! 但烧烤店老板认为,即使那个墙有问题,他们 不推搡的话,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这是他们自己的责任。 周强则认为,如果墙体质量过关,再推、再打也不会有问题,双方互不相让,谁也不愿承担,都觉得自己无需担责。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李军和周强当时发生了肢体冲突,烧烤店的墙体存在问题,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军在争抢买单过程中,用力推搡周强,导致隔墙倒塌并致周强受伤。 李军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烧烤店作为经营者,有义务确保其经营场所的安全。 如果隔墙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烧烤店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周强虽然也有一定的过错,但其行为并不足以完全免除李军和烧烤店的责任。法院可能会判决李军和烧烤店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适当减轻赔偿金额以反映周强的过错。 李军和烧烤店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周强作为成年人,也该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他们却因为抢买单,发生了冲突,周强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在推搡这件事上,李军和周强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烧烤店老板,仅需承担次要责任。 11月1日,据媒体报道,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判定李军和周强共同承担80%,烧烤店承担剩余的20%。 最终李军赔偿周强7万余元,烧烤店则是3万余元,二人支付共计10万余元的赔偿。 事情解决后,李军和周强的朋友也没得做了,恐怕以后也不会往来了。如果当初没有抢买单,老板也好好维护自家店内的墙体,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 (来源:吉林交通广播2024年11月1日关于《惠州两男子吃烧烤疯狂抢实单,把烧烤店展开墙弄塌了,一人腿被砸伤。》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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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那么美

我怎么那么美

3
2024-11-02 20:33

应该是老板赔7万,朋友赔3万才正确。按照以往案例,老板没有安全的环境保护消费者应该负主要责任。

豌豆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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