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变态了!”广东东莞,一男子假扮女生,戴假发、穿硅胶假胸进女厕所偷拍,没成想,

豌豆大说法 2024-10-30 14:57:26

“太变态了!”广东东莞,一男子假扮女生,戴假发、穿硅胶假胸进女厕所偷拍,没成想,由于胸部太大,引得路人大哥频频回头,事情败露逃跑未果后,被群众当场抓住并报警,知情人:广东不是很冷,但她穿得很严实。   据知情人讲述,10月25日,事发当天,一名男子穿着红色短裙,肩披长发,在当地某博物馆附近的公厕外鬼鬼祟祟。   张望四周无人注意后,进入了女性卫生间。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对方从厕所出来以后。她的装扮虽然尽力模仿女性,但由于胸部大的吓人,路过的几名男子刚好注意到了她的情况。   随后,路人果然从对方身上发现了诡异的情况。按照常理来说,现在的广东并不是很冷,就算是穿短袖也可以,但那名“女子”却裹得十分严实。   “脚下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十分奇怪。”   于是,几位正在附近散步的市民,在女子身上多留意了一下,凭着直觉,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个男的。   发现事情败露以后,女子也顾不得其他,骑上电动车就想跑路。   “别动啊!你在女厕所拍照。”   没曾想,两名热心大哥竟直接扑了上来,将他逼停以后,联手将男子摁倒在地,一边阻止男子逃跑,一边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男子已经被彻底制服,丝毫没了反抗的力气,摘下假发发现,对方是一名带着眼镜的青年男子,疑似二十五六岁的上班族。   可当民警准备将其带回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时,坐在地上的男子,竟开始在警察面前告状,声称刚才将他摁倒在地的男子,把自己弄伤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男子伪装成女性进入女厕所偷拍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男子的行为属于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严重侵犯,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另外,该男子在逃跑过程中被群众制止并扭送至公安机关,这一过程中他声称自己受伤。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经调查证实,群众的行为是在阻止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那么他们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正当防卫,不受法律追究。   相反,如果存在故意伤害或者过度使用暴力的情形,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防卫过当或其他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该男子在被捕后试图以受伤为由推卸责任,这种狡辩不仅无法掩盖其违法行为的本质,反而暴露出其逃避法律责任的不良心态。   事情在网上发酵后,有网友认为,很多卫生间,下面留有缝隙,并没有完全挡住,女生没有安全感不说,还给坏人钻空子。   也有网友表示十分不理解,认为公厕里面没啥好看的,臭气熏天的,真的太变态了!   对此,你认为什么样的情况,让男子产生如此奇怪的想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津云;2024年10月29日关于《男子戴假发、硅胶假胸进女厕所偷拍》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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