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讹人被拘留,大快人心!”江西,一17岁男孩见老人摔得头破血流。不假思索将老人扶起来,还帮忙联系老人家属。待子女赶到时,老人却连扇男孩数10个耳光,反咬一口是被男孩撞伤,要求男孩赔钱。男孩无奈打电话报警,网友:警察真给力! (案例来源:) “就是他把我撞成这样的,不能让他走!” 看到自己的儿子过来,前一秒还很无助的老李,瞬间像是找到了靠山一样。 一旁的孟新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他笑着跟老李的儿子解释,刚才就是我给你打的电话,我骑车路过你父亲旁边的时候,看到他摔倒在地上,头上还出了血。 我就把他扶起来了,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喝醉了,所以就用他的手机给你打了电话。 儿子李浩正想说谢谢。可话还没有说出口,老李却突然抓住孟新的衣领,骂骂咧咧说:“就是你把我撞伤的,你现在还想抵赖,你必须现在跟我们一起去医院,治疗费用都得你承担。” 孟新红着脸跟老李争辩,明明是你自己摔伤的,我好心扶你,你干嘛要冤枉我? 可不管孟新说什么,老李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是被孟新撞倒。 李浩根本不听孟新的解释,也毫不犹豫站在父亲这一边。要求孟新对此事负责,孟新觉得委屈,想要离开。 却被父子俩阻拦,随后老人还连着扇了孟新十几个耳光,做好人好事还受到这样的待遇,孟新的心情可想而知。 对于无赖最好的办法,显然就是报警。 接到孟新的报警电话后,没多久民警就赶到现场。而当时,老李身上还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他指着自己受伤的额头,可怜巴巴地告诉民警,自己就是被孟新撞倒后摔伤,要求他一同去医院,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 孟新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告诉民警,一时间,民警也不知道是谁在说谎。 民警只能是先将他们都带回派出所,随后,调取案发路段的监控,还原了整个事发经过。监控显示,老李醉酒走路摇摇晃晃,行走时没站稳,摔倒在马路上,把头给摔伤了。孟新骑车路过,没有任何犹豫上前扶起老人。 真相大白,李浩自知理亏,急忙跟孟新道歉,并表示感谢。 但此事,并不是一句道歉就能可以的。 老李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而且还让好人寒了心。此事如果就这样一笑而过,显然会让“扶不扶”这个问题,更加白热化。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老李因殴打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李被刑拘觉得委屈,声称他喝醉了,当时意识不清醒,并不是故意做出这样的行为。 但在法律上,醉酒犯罪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不会因为你醉酒而减轻处罚。 老李自己摔伤,孟新好心扶他起来,反而被殴打。法律不会因为老李是老人,就对他这种恶劣行为网开一面。 根据相关法律,老李理应要行政拘留。 2、孟新被冤枉,还可以要求老李以及儿子向他赔礼道歉。 《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方式。 孟新明明是做好人好事,却被老李诬陷。老李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孟新的名誉,让他精神受到伤害。孟新有权要求老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善良不应该被误解,做好人好事应该得到公平对待。 3、孟新声称就算被误解,下次碰到类似的事,也依然会选择“扶”,初心不会变。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已明确规定,做好人好事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这是一种值得称赞的行为。 这条法律就是为了鼓励公民对不负救助义务的他人实施救助,赋予善意施救者必要的责任豁免权,大大降低善意施救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保护好善意施救者。 “扶不扶”这个问题其实也没那么复杂,扶是情分,不扶是本分。任何人不能道德绑架,孟新即便被误解,仍然能够初心不改,这样的人值得敬重,也值得学习。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老人摔倒讹人被拘留,大快人心!”江西,一17岁男孩见老人摔得头破血流。不假思索
运良说是非
2024-08-25 12: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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