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痛心!”广东揭阳,男子带5岁的儿子出门,却被3个人贩子盯上,趁他不备,把孩子抢走。男子好身手,拿着水果刀追上去,三两下就把3人解决了,之后,男子被警方带走,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结果让人始料未及! (来源:网易新闻) 王军站在被告席上,当他听到审判长说出:“判处无期徒刑”几个字时,双腿瞬间瘫软无力,旁边席上的妻子更是哭得肝肠寸断。 王军不敢正视妻子的眼睛,因为他有着太多的亏欠与不舍,他强忍着眼泪,不让它流出,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夺眶而出。 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王军从来没有后悔过,唯一让他放不下的,只有妻子和5岁的儿子,他不敢想象,他们娘儿俩以应该怎么生活下去。 王军是个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他通过电话线,和心爱的姑娘相爱相知,顺利修成正果。 蜜月期都没过,他便匆匆返程,回到了部队里,在他看来,铁血男儿,志在四方,就应以保家卫国为己任。 之后,妻子怀孕生子,独自支撑着这个家,而王军每每收到妻子用手机传过来的儿子的可爱视频,总是忍不住嘴角上扬,同时他的心里也对妻儿充满了愧欠。 时光荏苒,王军终于退役,在坐上归家火车的那一刻起,他心里暗暗发誓,此生一定不再与妻儿分开,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 在家里,他抢着做家务,工作之余就陪着儿子疯玩,想把亲子关系尽快培养起来。 老家的父母想孙子想得紧,便让王军把孩子接回老家玩几天,王军一口答应。 一大早,他便简单收拾了些行李,带着儿子往车站走,经过一个卖玩具的小摊,王军想着,路途遥远,给儿子买个小玩具,路上解解闷,儿子很开心,不停地说着谢谢爸爸。 王军看到旁边还有一个老人在卖水果,他便停下来,让儿子在旁边玩玩具,他蹲下来挑选水果。 殊不知,他的儿子虎头虎脑,十分可爱,早已被3名人贩子盯上,可他却浑然不觉! 他一边挑水果,一边问儿子:“东东,你想吃什么水果啊,爸爸给你买!” 见儿子没吱声,他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可不得了,儿子竟然不见了踪影。 王军急坏了,他大声叫喊着:“东东,东东……。” 他环顾四周,竟看到儿子被人捂住嘴扛着一路朝马路边的面包车跑去。 来不及思考,王军一边狂奔追赶,一边大声喊:“快把我儿子放下来!” 可那人跑得更快了,路边的面包车车门已经提前开好,接应的人来跑来拦住了王军。 王军带了一把水果刀,原本打算在车上给儿子削水果吃的,他冲上去,一脚将那人撂倒,掏出水果刀,狠狠扎了几刀,转头又去追扛着儿子的人。 那人见王军有身手,看到同伙躺地上一动不动,他也慌了神,连忙掐住东东的脖子说:“你别过来,你过来我就把你儿子掐死。” 王军不敢轻举妄动,儿子就是他和妻子的命,他假装他人贩子周旋,趁他不备,火速冲过去,对着他就是一个猛拳,对方的脸瞬间开花,痛得哇哇大声,王军又是几刀。 面包车旁边的女人见状,吓惨了,她马上掉头就跑,王军那时候已经杀红了眼,他不顾一切追了上去。 在部队锻炼的几年可不是盖的,那女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三步并做两步就冲上去,结果了那女人。 这一番行云流水的动作,把旁边的群众都看呆了,他们不由自主地为他鼓掌。 看着失而复得的儿子,王军这才感觉到后怕,他知道,自己犯下3条人命,肯定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他电话通知妻子过来把儿子接走,又拨打了110和120,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警方的到来! 很快,警方和120急救中心赶到,经医生检查,那3人均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警方在调查清楚后认为,王军涉嫌故意杀人罪,遂将他移交到检察院提起公诉!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王军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吗?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王军为了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对阻拦同伙下了死手后,转而追赶扛着孩子的歹徒。 此时,可认定为正在进行中的“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王军身为人父,在情急之下杀害了两个人贩子,符合正当防卫的因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女贩子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此时女贩子的行为已经对王军及孩子没有构成任何威胁,不法侵害已经终止,而王军却还追上去将她刺死,此时属于防卫过当,有故意杀人的嫌疑! 2、 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军虽然是为了保护孩子不被抢走,但其连杀3人,手段残忍,尤其在女贩子逃跑后,他仍然追上去将她刺死,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前提。 综上,法院判决:王军犯故意杀人罪,证据确凿,判决无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令人痛心!”广东揭阳,男子带5岁的儿子出门,却被3个人贩子盯上,趁他不备,把孩
运良说是非
2024-07-16 19:10:38
0
阅读: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