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前婆婆起诉前儿媳,要求前儿媳归还14万元的借款,可是前婆婆败诉。前婆婆不甘心,开始在社交媒体频繁诋毁前儿媳。前婆婆公布了前儿媳的姓名、照片和家庭住址,给前儿媳的名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前儿媳一纸诉状,起诉前婆婆侵犯自己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前婆婆向前儿媳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 (案例来源:) 张女士懵了,因为最近她经常遭到陌生人的骚扰,陌生人骂她,说她是诈骗犯。 张女士根本不认识陌生人呀,而且不止一个陌生人私信辱骂她。 正当张女士不知所以时,她无意中在社交媒体发现,前婆婆竟然肆意诋毁自己。 这时张女士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前婆婆搞的鬼,前婆婆在社交媒体发布自己姓名、照片和家庭住址,说自己是诈骗犯,说自己下套骗钱,所以才导致陌生人听信了前婆婆的话网暴自己。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张女士与前婆婆的儿子杨先生结婚说起。 2020年5月,张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可婚后两人多次发生矛盾,感情渐渐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 所以,在2021年9月,张女士与杨先生离婚了。 当前婆婆在得知张女士与自己的儿子离婚了时,强迫张女士和杨先生写下了一张借条。 借条写明:张女士和杨先生向前婆婆借款14万元开火锅店。 可是张女士对于借钱的事情,她根本是不知情的,她从来未见过14万元,借条是在自己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写的。 2023年7月,前婆婆一纸诉状,起诉张女士和杨先生,要求他们共同归还14万元的债务。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支持了张女士,认为张女士不是债务共同人,无需归还债务。 败诉后的前婆婆心有不甘,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大肆诋毁张女士。 从2023年9月份开始,前婆婆便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公布张女士的姓名、照片和家庭住址,说张女士是诈骗犯,是下套骗钱。 很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听信了前婆婆的一面之词,开始网暴侮辱张女士,对张女士的名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张女士经常会接到陌生人的辱骂消息。 是可忍,孰不可忍,张女士决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一纸诉状,起诉前婆婆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前婆婆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前婆婆的确构成了侵权,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所以判决前婆婆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张女士的名誉权受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前婆婆起诉张女士,要求张女士还钱,但法院判决张女士无需还钱。 可前婆婆不甘心,竟然在社交媒体上诋毁张女士,说张女士是诈骗犯,说张女士是下套借钱不还,而且还引导不明真相的陌生人网暴辱骂张女士,显然构成侵权,对张女士的名誉权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 所以张女士决定起诉前婆婆,因为张女士的名誉权是受法律的保护的。 2、前婆婆需要赔礼道歉。 民法典第1000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前婆婆在社交媒体上诋毁张女士,造成张女士的名誉权受损,那么前婆婆就应当赔礼道歉,而且必须是在她自己的社交媒体上赔礼道歉。 只有这样,才让那些不明真相的陌生人得知是冤枉了张女士。只有通过社交媒体公开道歉,才能够将张女士的名誉权受损降低到最小。 3、前婆婆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名誉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张女士被前婆婆诋毁,造成张女士名誉权受损,给张女士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张女士可以要求前婆婆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所以法院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前婆婆向张女士赔礼道歉,并且需赔偿张女士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前婆婆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既然法院已经判决败诉,那张女士无需偿还14万元的债务,前婆婆又何须诋毁张女士呢?这下好了吧,又得赔礼道歉,又得损失5000元。何苦呢?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四川乐山,一前婆婆起诉前儿媳,要求前儿媳归还14万元的借款,可是前婆婆败诉。前婆
运良说是非
2024-07-01 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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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圣都五星好市民
强迫写借条?直接告敲诈勒索[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