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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名古屋发生了一件让人无比唏嘘的悲剧,一29岁男子不想活了。他凌晨1点,从11

日本名古屋发生了一件让人无比唏嘘的悲剧,一29岁男子不想活了。他凌晨1点,从11楼纵身跳下,砸在一23岁妙龄女子身上。撞击力相当于1吨-3吨。男子生还,女子却当场身亡。想死的没死成,没活够的竟然没了。女子父亲崩溃了,坚决不认这是场意外,一口咬定男子故意杀人。因为他亲自蹲守案发现场,即使是凌晨1点,不到2小时,也有300人经过该区域。
 
那个叫田口的男人,从名古屋荣区一栋公寓的十一楼阳台翻下去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没人知道。他砸在了一个叫稲叶朋美的姑娘身上。姑娘二十三岁,在餐厅打工,那天凌晨刚下班,跟朋友走在回家的路上。
 
法医报告写得冷冰冰:出血性休克,几乎当场死亡。一吨到三吨的冲击力从十一楼压下来,人不是被撞死的,是被压碎的。
 
田口没死。他昏迷了,醒过来了,八月出了院。警方以重大过失致人死亡把他抓了,现在人关在看守所里做精神鉴定。
 
稲叶的父亲去了三次看守所。他想当面问问这个人,你跳下去的时候,知不知道下面有人。田口说了一句话,原话是:“我道歉,但你宝贵的女儿出事,说实话,谁都能说这种话。”
 
这话什么意思。意思是他不否认,也不内疚。稲叶的父亲接着问:“你跳的时候,是想着不管下面有没有人,不管他们死不死,对吧。”田口回答:“是的,没错。”
 
稲叶的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去了女儿被砸死的地方。凌晨一点,名古屋最热闹的街区之一,他站在那儿数人头。不到两个钟头,三百个人从他面前走过去。
 
他要的不是赔偿,他要的是谋杀罪的起诉。他发起了一个请愿,到现在签了四万五千个名字。请愿书里写着一句话:“即使嫌犯跳下去的时候想的是自杀,他也应该明白,在繁华街区的高楼往下跳,可能砸死下面的人。”
 
法律专家说这事难办。律师出来泼冷水,说从十一楼跳下去的时候,根本无法预料会不会真的撞到人,要客观证明这构成谋杀,门槛很高。
 
这话在法理上站得住。杀人罪要证明主观故意,田口跳楼的时候,脑子里有没有“我要砸死谁”这个念头,法庭上掰扯不清楚。
 
可稲叶的父亲不跟你掰扯法理。他掰扯的是人命。一个想死的人,选了一个凌晨一点还有三百人经过的地方往下跳。他知不知道会砸到人,他说了,他不在乎。
 
不在乎,跟不知道,是两码事。
 
法律上有个词叫“间接故意”。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放任它发生。田口自己承认了,他知道下面可能有人,他无所谓。这跟过失不一样,过失是应该预见而没预见,他是预见了,不在乎。
 
日本刑法里,杀人罪要求“杀意”。这个杀意不一定是明确的“我要杀你”,也可以是“死了活该”的放任。稲叶父亲请愿的诉求,本质上就是让检方往这个方向靠。
 
但现实很硬。重大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期七年。谋杀罪,法定刑从五年到死刑。中间差着一大截。
 
田口现在还在做精神鉴定。鉴定结果决定他能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决定这个案子最后落在哪一档。稲叶的父亲等得起,可女儿的命等不起。
 
一个想死的人没死成,一个想活的人被砸死了。活着的人坐在法庭上争一个“他到底在不在乎”的答案。答案已经有了,他亲口说的。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答案在法律上值多少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和风远航
和风远航 1
2026-10-16 00:34
必须要追责,是什么人把它带到这个世界上的。
云图
云图 1
2026-10-15 23:53
几年前南方也有个类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