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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上班族为之沸腾!10 月 8 日人社部开通意见征集通道! 劳动法 1995

无数上班族为之沸腾!10 月 8 日人社部开通意见征集通道!

劳动法 1995 年就规定双休和 5 天 8 小时,可 30 年过去,很多人连双休都没见过。10 月 8 日人社部官网开通意见通道,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提意见,大众的声音都会被倾听。

但注意,这次征集的不是劳动法修订本身,而是一份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的文件,瞄准的是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这些靠平台吃饭的人。

听上去好像跟坐办公室的没关系,实际上里面写的每一条,都戳在所有打工人的痛点上。

双休这个概念在法律层面已经站了 31 年。可现实是什么样,每个上过班的人心里都有本账。

单休是常态,大小周算良心,996 被包装成福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那句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反而成了很多企业只给一天假的法律依据 —— 你看,法律说至少休息一天,我给了一天,没毛病。

这种抠着底线用工的操作,在过去 30 年里几乎没有遇到过真正的阻力。

这次人社部拿出来的征求意见稿,一共 54 条,管的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但里面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的条款,读起来让人觉得标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反而像是后娘养的。

第十六条写,企业应当合理确定日、周最长工作时间,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七条写,企业应当制定休息办法,优化派单机制,不得诱导或者变相诱导过度劳动,连续工作 4 小时的,应当保障劳动者适当的休息时间。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跑外卖的连续干 4 个小时得歇会儿,平台不能用算法逼着人连轴转。

可坐在写字楼里的人呢?连续对着电脑坐 6 个小时、8 个小时,连站起来接杯水的时间都被算成摸鱼,没人管。

加班要给 1.5 倍工资、休息日加班要给 2 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要给 3 倍工资,这些规定劳动法里也都有,执行情况大家都看在眼里。

当然,这份文件的意义不能低估。它是第一次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从零散的政策文件上升为系统性的制度规范,覆盖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个人信息保护、集体协商等一整套内容。

里面还专门写了算法监管,要求企业制定算法时坚持以人为本,不得将显著异常数据应用于普遍考核,政府部门有权审查评估算法的合理性。

说白了,以前平台用算法压榨劳动者,劳动者连告都不知道告谁,现在算法本身要被监管了。这一步走得不算快,但方向是对的。

意见征集通道从 10 月 8 日开到 11 月 8 日,整整 1 个月。人社部官网、写信、发邮件,三种方式都可以提意见。

官方说法是 "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没有限定身份,没有设置门槛,谁都能说两句。

很多人看到这种新闻第一反应是 "提了也白提",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不能当真。

一份部门规章从征求意见到正式出台,中间是要逐条修改的,公众意见的数量和集中度直接影响某些条款能不能留下来、会不会被弱化。

2021 年人社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的时候,也是先公开征求意见,后来正式文件里关于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条款比征求意见稿更细,这背后就有大量劳动者和工会组织反馈的功劳。

政策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一条一条争出来的。

再往深了说,这次只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立规矩,标准劳动关系里的工时问题反而没人碰,本身就说明劳动权益保障的优先级出了偏差。

外卖骑手连续工作 4 小时要休息,办公室员工连续加班到凌晨却连加班费都拿不到,这种对比本身就很荒诞。

但反过来看,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标准一旦立起来,就会形成参照效应 —— 平台用工都要求合理确定最长工作时间了,传统企业凭什么还在搞 996?制度的进步往往就是这样,先从一个群体撕开一道口子,然后慢慢扩散到所有人。

所以这件事真正值得做的,不只是外卖骑手去提意见,所有觉得自己工作时间不合理、休息权没保障的人,都应该去写几句话。不用写得多专业,把自己的真实处境说清楚就行。

一周工作多少小时、有没有加班费、单休还是双休、请假难不难,这些具体的情况比任何宏大叙事都有说服力。

1 个月的窗口期说长不长,错过这一轮,下一次不知道又要等多少年。

法律上的双休已经写了 30 年,能不能从纸面上走到现实里,靠的不是别人,是每个还在加班的人自己去推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