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庆市即将在12月1日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新规叫好!
简单解读一下新规,就是你去医院做常规血检时,默认进行艾滋病检测,一旦阳性,需要告诉配偶,你不告知则医院替你告知!
当然,你有权在血检时拒绝这项检查。
不管怎么说,从医院操作层面,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过去我以为人的隐私权怎么能高于生命权呢,现在知道了,这二者不能这样对立去看,这里面有一个边界线!
重庆新规做得很好,不会向公众泄露感染者信息,保护了隐私,避免社会歧视。
但是,“定向告知”则有效保护了配偶的生命健康权。
也就是当艾滋病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直接威胁时,隐私权必须作出合理退让。
这就解决过去医生面临的一个难题,查出患者艾滋阳性,告诉配偶,则被患者投诉停职,不告诉,则眼睁睁看着配偶可能被感染,良心备受煎熬!
我还是希望从源头去控制,恢复对入境人员,留学生的艾滋病检测,发现阳性就应该有应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