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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女子的丈夫去世后,她改嫁小叔,跟小叔生了一个儿子,儿子2岁,女子就离家出走

贵州,女子的丈夫去世后,她改嫁小叔,跟小叔生了一个儿子,儿子2岁,女子就离家出走,整整30多年对儿子不闻不问,儿子后来坐渔船出事,不幸身亡,女子得知丈夫获得118万赔偿款,她立马跳出来,要求分一半。多次遭到丈夫拒绝,女子将丈夫起诉,要求分割这笔钱,法院这样判。

杨大姐(化名)跟第一任丈夫杨大强(化名)结婚,生了一儿一女。

后来杨大强不幸去世,杨大姐没有选择外嫁他乡,后来就改嫁给丈夫的弟弟杨小强(化名)。两人共同生下了儿子小杨。

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在农村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村里人都公认两人是夫妻。

本来重组家庭来之不易,日子再苦,一家三口也算有依靠。

可谁也想不到,儿子小杨才刚满2岁,最需要母亲贴身照顾的时候,杨大姐狠心抛下年幼孩子和丈夫,直接离家出走。

这一走,就是整整30多年。

三十年间,杨大姐杳无音信,对亲生儿子小杨彻底不闻不问。

没有回来看过一次孩子,没有出过一分抚养费,孩子生病、读书、成长路上的所有艰辛,她全程缺席。

从小到大,小杨全靠父亲杨小强一人拉扯。

杨小强又当爹、又当妈,种田打工、省吃俭用,硬生生把儿子从2岁幼童,养到了成年。

长大后的小杨,深知父亲半生不易,为了多赚钱养家,他常年跟随渔船出海打工,靠体力挣钱补贴家用。

本以为日子熬出头了,悲剧却突如其来。

一次出海作业途中,小杨不幸遭遇意外,当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父亲杨小强获得118万元死亡赔偿金。

因为母亲杨大姐早已离家三十年、毫无音讯,这笔赔偿金全部由杨小强合法领取、保管,同时用于处理儿子后事。

没想到,消失30年的杨大姐,突然听闻儿子离世、家里拿到百万赔偿的消息,立刻火速现身。

消失半辈子不见人,一听说有钱,立马回来认儿子、认亲情。

杨大姐直接找到前夫杨小强,强硬表示:她是小杨的亲生母亲,这笔赔偿款有我一半,必须分我59万!

面对抛家弃子30年、从未尽过母亲责任的前妻,杨小强心里彻底寒透,当场坚决拒绝。

孩子最苦最难的30年你不管,孩子没了你就回来抢钱,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多次协商无果后,杨大姐直接一纸诉状,将杨小强告上法庭,强行要求分割118万死亡赔偿金。

案件曝光后,全网炸开锅,网友一边倒怒斥女子太现实:生而不养三十年,看见赔偿就认亲,凭什么分钱?一分都不该给!

也有人质疑:她抛子30年、从未尽抚养义务,凭什么还有资格分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父母和子女的血亲关系,不因离家出走、不履行抚养义务、长期失联而消灭。

只要是亲生母亲,就是死者的第一顺序合法近亲属,依法享有死亡赔偿金分割资格。

哪怕杨大姐三十年没管孩子,情理再让人愤怒,法律上她依然是合法母亲,有权参与分割。

法院审理查明:杨小强30年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倾尽所有、付出全部心血。杨大姐全程遗弃、长期缺位、无任何抚养付出,过错极大。

法院最终判决:18万赔偿金,扣除合理丧葬开支后:杨小强分得 77万余元,杨大姐分得 31万余元

很多人替父亲委屈,觉得不该给女子一分钱。

但法律有底线、有严格规则: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少分,但不能直接剥夺近亲属资格。

只有虐待、遗弃构成犯罪、故意杀害死者,才会彻底丧失权利。

父母的身份,从来不是用来享福拿利益的,而是用来付出、用来陪伴、用来承担责任的。

三十年缺席所有苦难,最后只想平分红利,法律不纵容这种行为。

评论列表

w604
w604 2
2026-09-18 16:17
应先扣除孩子的抚养费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