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重庆,一家三口吃自助酸汤火锅却只点一份小火锅,男子中途要求加双筷子被服务员以“需再点一份”拒绝后,夫妻二人当众大吵大闹、辱骂店员。
2026年9月5日中午,地点是重庆市渝中区印象城一家自助酸汤火锅店。按照店长谢女士事后介绍,这家店实行一人一锅的消费方式,店内还放置了多处提示,身高没有超过1.1米的儿童可以免费用餐。
一家三口进店以后,只购买了一份小火锅。真正让双方产生矛盾的,并不是锅里的菜,而是吃到中途,男子提出再拿一双筷子。服务员查看订单后没有直接拿筷子,而是告诉男子,如果增加一名用餐人员,需要再购买一份套餐。男子不愿意接受这个说法,夫妻二人随即与工作人员争执起来。
自助餐与普通点菜并不完全相同,普通餐厅点一盘菜,几个人一起吃很常见;自助餐通常按照用餐人数收费,顾客购买的不只是一个锅底,还包括相应的自助用餐资格。
当然,商家也不能想怎么规定就怎么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涉及商品或者服务数量、价格、费用等与消费者利益关系重大的内容,经营者应当用显著方式提醒。商家也不能利用店堂告示制定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则。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按照店长谢女士的说法,这家店已经在多处标明“一人一锅”,免费儿童的身高标准也进行了提示。也就是说,如果顾客认为规定不合理,完全可以在消费前询问,或者在发生争议后要求店方解释。实在谈不拢,还可以通过投诉等正常渠道处理。
可当天的事情没有停在这里。夫妻二人与工作人员越吵越厉害,随后开始辱骂服务员。店里还有其他顾客正常吃饭,争执继续下去已经影响经营。工作人员见劝说没有效果,只能报警处理。
到了这一步,原本还只是围绕一份套餐和一双筷子的消费争议。谁也没料到,民警赶到以后,事情反而继续升级。
处警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女子没有接受调查,而是继续大声呵斥工作人员,现场逐渐有人围观。公开报道显示,女子随后还出现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以及辱骂、指责处警民警的行为。这时候,事情的性质已经和“该不该多买一份套餐”不是一码事了。
消费者当然可以质疑商家的收费,也可以向民警陈述自己的理由。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同样有投诉和其他合法救济渠道。但表达不同意见,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之间存在明确边界。最初的消费争议是否有分歧,也不能成为后续违法行为的理由。
警方调查后,女子因阻碍执行职务和公然侮辱他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丈夫则因公然侮辱他人受到行政处罚。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现行法律,治安违法记录依法实行封存制度,除国家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依国家规定查询等法定情形外,不得随意提供或者公开。
所以,行政处罚不能简单写成留下“犯罪前科”,治安违法与刑事犯罪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但记录封存更不意味着违法行为没有后果,行政拘留本身就是必须实际承担的法律责任。
回头再看整件事,过程其实很清楚。进店时规则已经摆在那里,觉得不合理可以不消费,吃饭途中产生分歧也可以协商。哪怕双方各执一词,事情原本仍有正常解决的空间。
偏偏夫妻二人把一场普通的餐饮纠纷越闹越大。最后需要付出的代价,早就不是再买一份火锅套餐那么简单了。日常生活里有意见很正常,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样没有问题。
真正需要分清的是,维权有维权的办法,争议有解决争议的渠道。声音大并不会让自己自动占理,更不能因为正在气头上,就认为所有过激行为都只是“闹点小脾气”。
这场风波说到底,就是从一双筷子开始的。原本坐下来几句话能够讲清楚的问题,最后一路发展到警方介入和行政处罚,实在得不偿失。
信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