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个小宾馆,深夜12点,派出所的警车来了,说接到报警,201房间疑似有“问题”,要求开房检查。
我配合警察上楼检查,刚走到2楼楼梯一半,201房间里,就传出女人“嗷嗷”叫声,而且,声音很大。
我心里“戈登”一下,心想,麻烦了,我记得很清楚,登记是一位女士一个人住的,怎么会这样,查出未登记、漏登记是要处罚的。
我敲门,“咚咚”,敲了两下,女人还在叫,我又猛力敲了两下,叫声听不见了,我说:“派出所查房。”
半分钟左右,房间门开了,景象吓到我们了,一位女士趴在地板上 脸色蜡黄,指了指胸部,有气无力的说:“请你们送我去医院。”
派出所的两位警察和我,迅速把她抬进警车,飞速向医院奔去。
我们在医院急诊室门口等候,不一会,急诊科医生出来了,说是急性胃穿孔,要马上手术,问那位是家属,我们讲明情况,医生说:“那怎么办?要家属签字。”
派出所警察望着我,我望着警察,我先开口了:“我来签字吧,只能这样。”
我去交了款,打电话给宾馆服务员,请她们过来人陪护,我回宾馆。
第二天早上,201房间对面的202客人退房,是一对夫妻,问我:“昨晚201那位女士没事吧?”
我告诉他们:“没有,手术很成功。幸亏昨晚有人举报,派出所来查房,我心里感谢那位举报人。”
退房的202房间这对夫妻,相互望了一眼,俩人都笑了。
我望着这对夫妻,也笑了,感觉是那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