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扬言举报强奸累计敲诈19.5万
大连公安,公布5起敲诈勒索类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2为性敲诈案例,案涉地址为大连市普兰店区。
相关报道指出,刘姓女子通过物色工作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男性,以处对象或当情人为由,主动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后以“自杀、举报被强奸、到被害人单位或子女学校闹事”等手段相要挟,勒索被害人钱财,非法获利19.5万余元。
目前,刘姓女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金额在3-10万元以上,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依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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