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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就倒闭吧”,北京的吴先生,为了以防万一,每年都按时缴纳重疾险保费,每年缴

“玩不起就倒闭吧”,北京的吴先生,为了以防万一,每年都按时缴纳重疾险保费,每年缴费3200元,保额50万元。四年间,他不幸罹患癌症,可当他找到保险公司,对方只愿赔10000多元。吴先生气不过,找到保险公司理论,没想到,保险公司居然说首次确诊癌症只赔付保费!剩下的50万保额,要等2次确诊才能触发,还说这合同里的隐藏条款,如今,法院判了!
 
2020年10月,吴先生通过线上保险平台,自主投保了一款重疾防癌险产品。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这款产品每年缴费3200元,基础保额高达50万元,保障范围覆盖各类常见癌症重疾,能为重大疾病治疗、康复提供资金支撑。
 
敲定投保后,吴先生一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费,从未出现断缴、迟缴的情况。
 
整整四年时间,吴先生累计缴纳保费12800元。
 
在他的认知里,只要确诊合同约定的癌症重疾,就能顺利申领50万保额理赔,这也是多数普通投保人对重疾险的普遍认知。
 
投保四年后,吴先生身体突发不适,前往正规医院检查就诊,最终被确诊为癌症。
 
拿到确诊报告的那一刻,吴先生身心俱疲,不仅要面对漫长的治疗过程、承受身体的病痛折磨,还要担忧高额的治疗费用。
 
所幸他提前配置了防癌重疾险,想着50万的理赔款,足以支撑自己的手术、化疗、药物等一系列治疗开支,能极大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
 
随后,吴先生整理好确诊证明、缴费凭证、投保记录等全套资料,正式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静静等待理赔结果。
 
可谁也没想到,保险公司给出的理赔结果,直接让吴先生怒火中烧。
 
经过保险公司审核,此次理赔仅向吴先生赔付10000余元,距离合同标注的50万保额,有着天壤之别。
 
面对悬殊的理赔金额,吴先生完全无法接受,自己四年按时缴费,真到出险理赔时却被大幅缩水,换做任何人都难以释怀。
 
为了讨一个公道,吴先生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对此,保险公司态度十分强硬,还拿出保险合同,指着其中一条不起眼的条款振振有词。
 
保险公司表示,这款产品并非常规重疾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癌症,仅赔付已缴纳的保费,并不赔付基础保额。
 
而50万元的基础保额,需要被保险人第二次确诊癌症,才能触发理赔条件,首次出险只能退还保费。
 
这个说法让吴先生彻底错愕,他投保四年以来,从未知晓这条特殊约定,线上投保过程中,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对该条款进行提示和讲解。
 
大家都知道,癌症属于高危重大疾病,首次确诊就已经面临生死考验、巨额花费,普通人根本很难出现二次确诊的情况。
 
这款保险的赔付规则,相当于变相免除了保险公司的核心理赔责任,完全违背了重疾险的保障初衷。
 
多次和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无果后,吴先生不再妥协,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将涉事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付50万保额。
 
可没想到的是,一审吴先生居然败诉了。
 
但他没认输,随即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彻底清晰,就是合同中“首次确诊癌症仅赔付保费,二次确诊赔付保额”的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依旧坚持自身主张,称条款白纸黑字写在合同内,投保人投保即视为认可,应当按照约定执行理赔。
 
然而,二审法院经过细致审理、严格核查,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认定。
 
法官明确表示,判断条款性质不能只看形式位置,更要核查实质内容。
 
该条款看似属于保险责任约定,实质上大幅减轻、免除了保险公司在首次重疾出险时的核心赔付义务,属于典型的隐性免责条款。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于这类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投保人风险的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在销售过程中,通过醒目方式重点提示,并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
 
经查实,这款保险为线上销售产品,保险公司在投保流程中,未对该特殊赔付规则进行任何专项提示、讲解和告知,导致投保人无法充分知晓投保风险与真实赔付规则。
 
最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该隐性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责令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吴先生全额赔付50万元重疾保额。
 
其实,很多线上保险产品,会把霸王条款、免责规则藏在密密麻麻的合同细则里,变相规避赔付责任。
而此次法院的终审判决,不仅维护了普通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更狠狠整治了保险行业的乱象,给众多线上保险销售平台敲响了警钟。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央视新闻2026年9月1日《购重疾险患癌仅赔保费?互联网投保警惕免责条款“藏太深”》

评论列表

c136831
c136831 2
2026-09-03 10:19
这就是我们花钱买的所谓保险,其实是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收益。开始给你说的总是收益多高,多么划算,然后出事了。就是天灾,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