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殴打顾客,除非忍不住!”,本来想去吃饭,结果走到餐馆门口看到这样的告示牌,你会怎么想?
这不是在演绎,这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湖南长沙的奇葩事情:湖南长沙一家餐馆因门口,就张贴着这么一个告示牌,更气人的是,下面还附件了一行小字: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如果我到了这家店门口,我会扭头就走,不是怕被殴打,不是怕被揍,而是看到这种低俗没有脑子的吸引眼球的行为,就会感到很反胃,就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抵触感。
其实产生这种感觉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很快,长沙市芙蓉区文明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介入,目前,该标语已被拆除。
其实,这个梗儿并不是这家餐馆原创,这个烂梗已经玩了很多年了,是网上售卖的成品帖,到处都是。
不过我觉得,仅仅拆除还不够,还应该进行适当的处罚,因为这家店这种行为涉嫌在公共场合宣传不良价值观和进行暴力暗示。这已经不仅仅是玩梗的问题了,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