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有一名男子经营着一家饭馆。饭馆里常有顾客吃完饭不买单,趁老板不注意就溜走,故意逃单。这些逃单者点的饭菜价格通常在100块钱左右。
男子做的是小本生意,长此以往赔钱可承受不起。
男子从监控中调出逃单人员的照片,打印出来贴在饭馆的墙上,未打码,还标注“忘记买单”。同时,他把逃单人员的监控视频发到了网上。
男子希望逃单人员的朋友看到照片后,能让逃单者回来把单买了。他表示,这也是无奈之举。
有网友认为,男子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
男子称自己不会撤下照片和视频,若逃单顾客回来结账,他会主动撤下照片。
我觉得男子的做法虽违法,但合情合理。我认为是逃单者先不讲道义,就别怪饭店老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觉得老板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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