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句容,一女子跟结婚 20 年的丈夫离婚,工作人员问她:你名下有 4 段婚姻,你要离哪一段?没法给你办离婚手续。女子懵圈:我就结了 1 次婚。
另外 3 段均为他人冒用身份办理,咋莫名多出的 3 段婚姻?女子一查,发现另外 3 段婚姻,是 18 年前,分别在江苏、江西的 3 个地方,女子决定搞个水落石出,结果让她倒吸一口凉气。
曾女士遇到的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并非第一次出现。2013 年 12 月 11 日,福建姚某曾与一名自称莫某某的女子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天,女子带着 7 万余元礼金失去联系。姚某随后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却一直没有顺利解决。
2019 年 5 月,姚某向广西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查明真正的莫某某早在 2010 年已经与别人登记结婚,姚某面对的登记对象其实是冒名者。
姚某撤回离婚诉讼后,又在 2019 年 8 月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真正的莫某某还亲自出庭,照片不符的事实已经查清,可那条错误登记仍然没有立即消失。
2020 年,姚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重新调查登记资料、身份情况和多年诉讼经过,推动民政部门处理错误婚姻登记。
到 2021 年,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编号为检例第 121 号。姚某七年间反复奔波的经历,也促成了一个更现实的问题被重视,冒名登记已经查实,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启动纠正程序。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专门指导意见。相关事实由法院查清,可以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检察机关调查确认登记错误,可以提出检察建议;
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冒名登记报案并依法调查;民政部门收到事实认定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及时撤销。曾女士 2024 年碰到的事情,因此已经有了可以衔接的处理机制。
如东县检察院在 2024 年 7 月介入曾女士的情况后,办案人员赶到句容核实生活轨迹。材料显示,曾女士 2004 年至 2013 年一直生活在句容。
2006 年 5 月还生下大女儿,可异常婚姻登记偏偏集中在 2006 年 3 月至 9 月,分布在江苏如东、江西德兴和乐安,最短两次登记只差 15 天。
三地档案中的照片与曾女士本人也明显不符。公安机关进行人脸比对后,确认照片中的女子为贵州籍童某,童某曾在 2016 年因以婚恋方式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查清身份只是其中一环。2024 年 8 月,如东的错误登记被撤销,随后办案人员前往江西调查,另外两条登记也被当地民政部门纠正。
刘先生 2006 年交给冒名女子的 1.2 万元彩礼又牵出另一件旧事,款项一直冻在以曾女士身份办理的银行卡中。
2025 年 1 月 21 日,刘先生与曾女士在法庭见面,同意通过诉前调解解决款项问题。2 月 24 日,钱被解除冻结并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3 月 12 日才正式汇回刘先生账户。
制度还在继续完善。2025 年 5 月 10 日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记条例》明确,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并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还要对当事人的身份和婚姻状况进行联网核对。曾女士面对的是 2006 年留下的旧登记。
而从姚某案到四部门指导意见,再到新的婚姻登记制度,可以看出,冒名婚姻登记已经逐步形成发现、核实、纠正和信息共享相互衔接的处理方式。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