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小伙找了个网恋女朋友,漂亮又嘴甜,天天喊着“你太帅了,我要和你在一起”,暧昧不停,缠缠绵绵,搞得他忍不住辞掉了工作,奔往异地找爱情。到达目的地,小伙给家人打电话,说女朋友怀孕了需要钱,家人就给转了款,接着又说女朋友家人生病了,家人又给转了款,共计十八万多。之后,家人就打不通儿子电话了,只好前往儿子曾提供的女朋友老家寻找,结果发现一切都是虚构信息,立马报警!
(来源:看看新闻8月17日报道)
小詹年轻气盛,刚刚步入社会,找了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还渴望美好的爱情,憧憬着能够遇到一位美丽的人生伴侣。
看着周围同事都在网上聊天,有的还弄到了对象,小詹就觉得好奇,也想试一试,赌一赌运气!
对于小詹来说,网络还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他很快就聊到了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小美女,就是有点远,人家在异地上班。
由于小詹外形英俊,长相蛮不错的,和对方视频了一下午,就把对方吸引住了,对方直接就要当他的女朋友。
小詹一听,喜出望外,心想自己还没有向美女表白,人家就主动追自己了,感觉很有成就感,乐滋滋的!
在聊天的过程中,双方都说了彼此的老家地址,以及各自己的工作状况,尽显诚意,让小詹看不出一点问题。
当时小詹在河南,女朋友在西安,距离很远,但他觉得对方长得特别漂亮,自己一生中见过最美丽的女孩子,爱得不愿放手。
网恋女朋友也发现小詹很爱自己,就天天对他说“你太帅了,我要和你在一起”“今生今世,不离不弃”,这些话语天天都在他耳边回响。
聊着聊着,二人聊得越来越暧昧,甚至谈到了结婚生孩子,小詹真的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高兴地把女朋友的老家地址告诉了自己的母亲李女士。
家人一听,小詹谈对象了,心里都很高兴,七大姑八大姨也不用给他介绍对象,所有人都省心了。
又聊了一段时间,女朋友不断地说想见他,要他来西安,嫌弃异地恋太辛苦,还说天天都在思念他,小詹听了很感动。
为了满足女朋友的要求,小詹就把工作辞掉了,立马买了火车票,来到了西安,很快就与女朋友相聚了。
没过多久,小詹突然给家人打电话,说女朋友和要自己订婚,还怀孕了,需要一笔钱,家人就给他转了款。
又隔了一段时间,小詹又给家人打电话,说女朋友的亲人生病住院,医院名字都说了,并称钱不够,想借些钱看病,家人又给他转了款。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转了18万多,家人想着只要儿子能娶到媳妇,钱不是问题,儿子的幸福最重要。
一天,李女士发现好久没有接到儿子电话了,不知儿子和女朋友过得怎么样,就打电话想问候一下,结果打不通了,所有联系方式都找不到人。
情急之下,李女士就按儿子之前提供的女朋友老家地址去找,坐车到了甘肃某地,一查询,周围人说压根没有这个地址,也没听过这个人。
她又去了儿子说的医院地址,一查也没有这个医院,谁谁生病住院要钱都是骗人的话......
此时此刻,李女士才发现一切都是虚假信息,第一反应儿子被骗了,担心儿子安全,报警了!
经过民警联系,终于接通了小詹电话,但是小詹不让民警介入,也不想与家人见面,之后就彻底失联,已经两年无消息。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成年人失联不需要等待24小时才报案。
李女士发现异常、怀疑儿子人身被控制、被拘禁,可以向户籍地河南、失联地西安两地公安机关同时报案。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如果查证属于被传销组织非法拘禁,公安应当刑事立案,解救受害人,追究组织者刑事责任。
假如小詹是主观自愿留在外地,拒绝和家人联系,没有人身遭受侵害证据,公安机关主要做协助查找,不一定能够刑事立案。
在该事件中,问题是小詹是否可以自由处置自身人身自由,因为只有遭到外力强制控制,才构成非法拘禁犯罪。
如果小詹是被传销洗脑,编造理由欺骗家里转账,属于家庭成员之间欺骗,一般不按诈骗罪刑事处理。
如果背后存在传销组织,组织诱导、指使小詹向家里要钱,传销骨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追缴涉案赃款,予以退赔。
《民法典》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父母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小詹失踪已经2年,家人可以视情况申请宣告失踪,只设立财产代管人,管理小詹名下财产,不改变人身关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看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