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一名男子赶着50只羊在国道上逆向行走,没想到一辆大货车迎面驶来,当场撞死了20多只羊,事后,男子要求大货车车主赔偿损失,可车主认为,羊群本身就是逆行,而自己一直在正常车道行驶,并不存在违规驾驶,男子则表示,羊也是有生命的,不能就这么白白被撞死,面对索赔,大货车车主直接回怼:国道本来就不是赶羊的地方,你把羊群赶上公路还逆行,出了事故不能全怪到我头上。
8月12日清晨5时11分,河北沧州任丘市一处省道发生了一起特殊事故,一名村民骑着三轮车赶着50多只羊在公路上行进,监控画面显示羊群当时处于逆向行进状态,一辆红色货车驶来后避让不及冲入羊群,多只羊瞬间被撞倒。
这里先纠正一个细节,目前能够核实的媒体报道写的是任丘市一处省道,并不是网上流传的国道,而关于损失数量,较新的报道显示事故波及30多只羊,其中28只当场死亡,另有两三只受伤后状态不佳,损失显然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
事情发生以后,羊主人寻找周边商户调取监控,双方也在协商赔偿问题,可截至8月14日,交警部门仍未公布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网上流传的货车司机一定全责、羊主人一定全责,目前都只能算个人判断,不能提前替交警下结论。
我认为这件事最容易让人产生的误区,就是看到羊群逆向走在公路上,马上觉得货车司机撞了也是白撞,可交通事故责任从来不是这么简单,驾驶员即便在自己的正常车道行驶,也仍然负有观察道路情况和安全驾驶的基本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同时车辆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也必须保持安全车速,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还应降低速度,因此货车当时速度到底多快、何时发现羊群、有没有及时制动,都会影响事故责任判断。
反过来说,羊主人同样不能觉得自己的羊有生命,对方就天然应该承担全部损失,因为几十只牲畜进入正常车辆高速通行的公路以后,本身就会形成巨大的安全变量,尤其羊群不会像车辆一样看信号、保持车距或者按照驾驶员预判行动,管理人更应该尽到约束和看护责任。
《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也很明确,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原则上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违反管理规定又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责任还会更加明确,因此牲畜主人绝不是把羊赶上道路以后就可以完全不管风险。
我觉得这件事真正需要交警查清的,无非就是几组关键事实,羊群为什么要进入这段公路、当时具体处在什么位置、货车实际速度是多少、司机多远能够发现羊群、发现以后有没有刹车和避让,以及双方的行为与最终损失之间到底存在多大因果关系。
周边居民接受采访时提到,放羊人平时就在附近赶羊,因为前方有路口,当天为了抄近道让羊群逆向行进,同时居民还反映货车当时速度较快,不过这些目前都只是现场居民向媒体提供的信息,最终仍然需要交警通过监控、车辆数据和现场勘查认定。
在我看来,羊群逆行当然值得重视,但司机如果远距离已经能够看见前方几十只羊,却仍然没有采取足够的减速措施,同样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反过来如果羊群突然进入车道,让满载大货车根本没有足够制动距离,那么责任判断显然又会完全不同。
更应该庆幸的是这次事故最终没有撞到放羊人和其他道路参与者,因为几十只羊突然四散以后,真正危险的已经不只是羊值多少钱,一辆大型货车如果为了紧急躲避发生侧翻、冲入对向车道或者撞上其他车辆,后果可能远远超过28只羊的经济损失。
所以我认为农村养殖户确实存在赶牲畜转场和过路的现实需求,但只要进入机动车频繁通行的公路,就必须把道路安全放在第一位,能绕行就绕行,需要横穿就选择视线良好、车辆较少的位置,并安排人员观察来车,而不是让几十只羊把公路当成自家牧道。
而对司机来说,道路通行权也绝不等于碰到障碍物就可以径直往前开,法律要求的是安全驾驶,不是只有自己没逆行就万事大吉,所以这场事故最终到底怎么赔,最有说服力的不是羊主人和司机谁嗓门更大,而是交警根据证据作出的责任认定。
说到底,28只羊已经死了,再争一句羊是不是自寻死路没有任何意义,我更希望这件事能给养殖户和司机都提个醒,公路不是放牧场,可正常行驶也不能放松观察,守好自己的安全义务,远比事故以后围着几十只死羊争赔偿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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