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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位八旬姚奶奶拿出九十多万积蓄购置住房,打算接姐姐同住养老;出于姐妹情面,

上海,一位八旬姚奶奶拿出九十多万积蓄购置住房,打算接姐姐同住养老;出于姐妹情面,房屋产权登记在了姐姐名下,二人专门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姚奶奶才是房屋实际所有人。

不曾想八年过后,姐姐瞒着姚奶奶私自将房屋赠与过户给了自己儿子;姐姐离世后,外甥直接将年迈的姚奶奶赶出家门,老人无处落脚,只能独自在外租房度日。

万般无奈之下,姚奶奶将外甥诉至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后判决外甥需向姚奶奶赔付 90 余万元房屋折价损失。判决生效后钱款迟迟未能兑现,直到杨浦法院春季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事情才迎来转机。

2026 年 3 月 24 日清晨 5 时 40 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启动本年度首场 “春执攻坚” 集中执行行动,59 名执行干警分组奔赴各处,姚奶奶这起涉民生房产赔偿纠纷被列为重点攻坚案件。

清晨 6 点,执行法官抵达外甥王先生住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王先生见到干警后并未配合履行,以自己已经提交再审申请为由,主张原判决应当暂停执行。

执行法官当场释明法律规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自行申请再审,不会自动中止生效判决的执行;唯有法院依法作出中止执行裁定,执行程序才会暂停。

厘清法律边界后,王先生态度逐渐缓和,安顿好家中孩子后主动前往法院配合处置。多年积压的房产纠纷正式进入协商执行阶段,法官没有直接采取拘留、查封等强制措施,而是组织姚奶奶与外甥面对面沟通调解。

案情回溯至十余年前:姚奶奶为方便晚年养老,全额出资购房与姐姐共同居住,产权暂登记姐姐名下,但白纸黑字敲定房屋实际归属姚奶奶。

八年后姐姐未告知、未征得姚奶奶许可,通过赠与方式悄悄把房产过户给儿子王先生。直至姐姐去世,王先生上门要求搬离,姚奶奶才知晓房产早已被变更登记。

年过八旬的老人被迫租房生活,经济压力沉重,遂提起诉讼维权。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认定姐姐私自过户属于无权处分,王先生无法善意取得房屋产权,判令其赔付 90 万元房屋损失。

需要厘清的法律常识是:不动产登记具备物权公示效力,不会仅凭出资情况直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

本案姚奶奶最终胜诉,依靠的是完整出资凭证、姐妹权属书面约定、长期共同居住等整套证据链条。亲属之间大额房产往来,务必留存书面权属约定、转账记录,避免日后产生权属纠纷。

判决生效后王先生始终拖延付款,姚奶奶只得申请强制执行。本次执行行动中,法官兼顾司法刚性与姨甥亲情,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王先生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全额付清 90 万元赔偿款。

本次杨浦法院春执攻坚行动总计搜查 23 处场所,拘传 11 人、司法拘留 4 人,扣押车辆 2 辆;6 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当场执行到位金额 140 余万元,累计和解金额超 600 万元。

这起老人房产纠纷的妥善化解印证:亲属间房产不能仅凭亲情维系权属,留存完整证据、依靠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才能切实守住自身财产权益。

信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