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北京,老人临终前留下遗嘱,发放的抚恤金归大儿子所有,老人去世后,大儿子把抚恤金以

北京,老人临终前留下遗嘱,发放的抚恤金归大儿子所有,老人去世后,大儿子把抚恤金以及存款共8万多取走,小儿子不干了,发现父亲账户只剩84.72元,一纸诉状将大哥告上法院,要求平分。法院判决竟出人意料。

争议摆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后,最先需要弄清的并不是兄弟谁更孝顺,而是存折里的8万多元究竟由什么组成。

银行流水显示,2024年8月,李某甲身故后核定的遗属待遇73774.77元进入邮储账户,账户总余额随即变成81269.59元。

倒推可知,到账之前账户原有7494.82元。看起来全在一个存折里,来源却完全不同,这成为案件处理的关键。

其中两笔待遇的数字也有明确来历。人社部、财政部自2021年9月起施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办法规定,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所在省级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核定;

退休人员抚恤金同样以这一月收入为基数计算,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650元,折算月基数约7388元。于是7388元乘2,正好是本案的14776元丧葬补助金;7388元乘9,正好得到66492元抚恤金。

这也解释了李某乙拿出的那份遗嘱为什么没有直接决定73774.77元的归属。2023年3月18日,李某甲亲笔写明,百年之后国家发放的抚恤金由大儿子领取,后事也由李某乙办理。

遗嘱本身具备自书遗嘱的形式,但抚恤金是在李某甲死亡以后才产生的待遇,并非李某甲死亡时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遗嘱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却不能提前处分尚属于遗属的待遇。

类似纠纷并非只有北京这一例。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布过一起案件。老人李某某2020年5月4日去世,留下62000元一次性抚恤金。

儿子李某乙和女儿李某丙早在2017年9月21日就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签过赡养协议,由李某乙负责生养死葬。

法院查明李某乙承担了更多照顾和赡养义务,因此没有把62000元机械对半分,而是判李某乙取得46500元,李某丙取得15500元。2021年3月31日,法院作出判决。

2024年8月19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公开的另一案也说明了这一点。程某某去世后,妻子李某某、儿子李某甲、女儿李某乙和父亲程某丙都涉及财产分配。法院处理遗产时确认四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对抚恤金另作考量。

因为妻子李某某与程某某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而且身患多种疾病,法院判李某某取得抚恤金19/64,其余三人各取得15/64。可见,抚恤金不是只看亲属人数,长期共同生活、实际照料和现实生活状况都会进入裁量。

再回到北京。李某乙主张多年与父亲共同生活并负责照料,李某丙则拿出持续支付赡养费等材料。法院没有认定李某丙存在足以被排除或者明显少分的情形。更重要的是,李某乙已经从2024年10月至11月分7次通过ATM取款,账户最后只留下84.72元。

法院最终先扣除李某乙实际支付的5573元丧葬费用,再处理剩余遗属待遇。73774.77元减去5573元等于68201.77元,两兄弟各半为34100.885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李某乙向李某丙支付34100.89元。

李某乙随后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真正决定结果的,不是遗嘱写得够不够明确,而是遗嘱能够处分到哪一类财产,以及兄弟双方究竟拿出了什么赡养证据。

信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