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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捐钱买的物资,咋就成了你们的?”一男子等308名网友,众筹16万多元,采购

“我们捐钱买的物资,咋就成了你们的?”一男子等308名网友,众筹16万多元,采购大米,油等物资驰援广西,万万没想到,半路“公益横幅”被替换成“商业横幅”,被某企业占了公益署名。308名网友气坏了,涉事企业回应:非可疑引流营销。大家报了案,警方说没达到立案标准。

这件事经过权威媒体报道之后,网上讨论直接炸开锅。很多普通人看完都觉得憋屈。几百个互不相识的网友,分散在全国各地,你一百我两百,一点点凑齐16万,实打实换成米面油,要送到受灾村子手里。

整件事从头到尾,出钱的是普通网友,企业只是答应免费出车帮忙运输。双方口头提前讲清楚,企业只干运输这一件事,不能把这批物资当成自己的捐赠成果来对外宣传。现实操作环节,口头约定的短板一下子全部暴露出来。

涉事企业这边给出的说法,关键点集中在没有书面协议,发布视频只是面向内部客户,账号播放数据很低,不存在刻意借灾情做引流营销。这套说法放在普通人眼里,逻辑很难说得通。播放量高低,只能代表看到这条视频的人多不多,改变不了视频对外发布传播的事实。

视频放到短视频平台,任何人都有可能刷到,不知情的群众看完视频,只会记住这家企业奔赴灾区,根本不会知道背后还有三百多位出钱的网友。

不少网友翻出过往救灾的同类案例,过去灾情发生的时候,也出现过少数商家蹭救灾热度的情况。有的企业没有出钱出物资,跑到救灾现场拍几段视频,拍完就走,靠着灾情给自己涨口碑。

这类事情每次出现,都会消耗大众对公益的信任感。普通人愿意掏钱参与民间众筹,本身就是出于朴素的善意,大家不求留名,起码不能让自己的心意被别人拿去当包装自己的工具。

很多人搞不懂,明明看上去很过分的行为,为什么警方判定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用大白话讲清楚这里面的区别,刑事诈骗的构成,需要满足行为人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骗取他人财产。这批网友众筹的大米粮油,完整送到了受灾村委会,物资没有被企业拿走私用,灾区群众实实在在收到了这批生活物资。企业拿走的只是公益宣传的署名,没有侵占物资本身,从现有法律条文来看,确实触碰不到刑事诈骗的红线。报案走刑事这条路走不通,不等于网友完全没有维权渠道。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口头约定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是举证难度会明显变大。网友手里保留的聊天记录、装车现场照片、横幅原图、企业发布的视频截图,全部都可以作为证据。网友可以走民事途径,起诉对方违约,要求对方删除误导性视频,公开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也可以主张相应损失。最大的麻烦就在于口头约定,一旦企业否认当初达成的口头共识,网友就要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当初的约定真实存在,这也是很多民间公益经常踩的坑。

不少做民间公益的人看完这件事,都在提醒普通爱心群众。民间自发众筹做捐赠,不要只靠口头沟通。哪怕对方是免费帮忙出力,也要把权责写明白。谁是物资捐赠主体,谁负责运输,能不能拍摄对外宣传,宣传内容哪些可以写,哪些绝对不能出现,全部落实到文字上面。现场物资交接,横幅摆放,影像拍摄,也要做好留证。不要觉得对方好心帮忙,不好意思提这些要求。提前把规则说清楚,反而能避免后续闹翻脸。

这家企业免费出车跑一趟运输,这份劳动付出不该被全盘否定。帮忙运输本身值得认可,但帮忙不等于可以把别人的功劳直接揽到自己身上。其实有最简单的处理方式,货车上面可以同时挂两条横幅,一条写网友众筹捐赠,一条标注企业协助运输。发布视频的时候,把各方参与主体完整说明白。既可以记录企业的付出,也不会抹掉三百多位网友的善意。

可实际操作当中,企业选择直接拆掉原有横幅,只留下自家品牌标识,对外发布的视频也刻意隐去网友众筹的关键信息。

网上还有一部分观点在纠结,物资最终送到灾区,结果是好的,是不是没必要揪着横幅这件事不放。公益这件事,不光看物资有没有送到,过程同样重要。善意可以不留名,但善意不能被别人冒名顶替。三百多名网友每一笔捐款,都是普通人的血汗钱,他们不需要什么回报,但不能平白无故给别人做嫁衣。

这件事也给所有想参与民间公益的普通人敲了警钟。灾情面前,大家想要伸出援手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自发组织众筹捐赠,中间会遇到不少意料之外的状况。对接运输、对接接收单位、对外宣传、证据留存,每一个环节都暗藏风险。很多普通人没有专业经验,很容易掉进沟里。

后续想要维权,刑事门槛高,民事诉讼又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三百零八名网友,人数分散遍布各地,集体去走民事诉讼,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都摆在明面上。

目前公开信息里,涉事企业部分相关短视频已经删除,但是没有公开正式向这批爱心网友道歉,也没有发布澄清内容还原事件真实情况。参与众筹的网友,一边看着物资顺利送到灾民手上,一边又要面对自己的善举被挪用宣传的现实,这种割裂感,也是网上舆论吵得这么凶的根本原因。普通人的善意,不该成为别人免费打造企业形象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