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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女子和朋友花费 1880 元办理一张不限次数瑜伽季卡。连续上课二十多天

贵州贵阳,女子和朋友花费 1880 元办理一张不限次数瑜伽季卡。连续上课二十多天之后,教练对她表示:“天天来,你不累吗?” 女子认为商家无法兑现不限次的承诺,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随后女子与朋友被移出学员群,约课权限也被取消。商家提出按照单次 180 元核算,20 天合计 3600 元,如此计算女子反而需要补足费用。女子则按照季卡 90 天周期折算,日均 20.8 元,主张应退 1330 元。

女子向相关部门投诉,职能部门表示没有强制商家退费的执法权限,经过多轮调解,商家仅同意退还 300 元,女子随后在网络上曝光了此次消费纠纷。

事情被报道后,一个关键问题出现了:不限次数的卡,到底按次数算,还是按时间算?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3月14日公布过一件很接近的案例。2021年10月25日,白某花800元,在李某经营的儿童乐园办年卡,约定有效期一年,期限内不限进入次数。白某购买的不是固定次数,而是一整年的使用资格。

2022年2月1日,儿童乐园停业。白某无法继续消费,起诉要求退回未履行部分。法院没有把白某此前进园多少次逐笔折成单次价。

而是按照剩余期限计算,最终判李某返还599元。最高法公布该案时明确,计时型预付消费和计次卡不同,解除合同时应重点看未履行期限。

贵阳这场争执因此有了参照。公开报道显示,孙女士购买的是3个月不限次季卡。4月25日发生争执后,孙女士提出退款,随后约课权限被关闭。

需要说明的是,媒体原始报道记载的是单次180元、十次1800元,并未确认实际按20天结算3600元。孙女士则按办卡后经过26天、季卡90天计算,认为应退约1330元。

另一件最高法案例更直接。2023年7月2日,张某花2000元办理健身卡,约定50次并赠10次。2023年8月,健身公司终止服务。

张某只消费12次,还剩48次。法院没有在合同解除后取消原有优惠,而是把2000元对应60次服务计算,最终判退1600元。

这一判法解决了常见争议。经营者自身无法继续履约时,不能临时换成更高单价,把原有优惠重新扣回。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也明确。

经营者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消费者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退款时,可以按剩余履行期限占全部期限的比例计算。

最高法还公布过一起真正发生在瑜伽店的案件。王某会员卡内尚有8260元未消费。2023年9月13日,公司原股东刘某把全部股权转给薛某,9月14日完成变更,9月28日公司申请注销。

法院查明,注销时瑜伽店大约还有200名会员,约40万元预付款未消费。薛某提出把会员转到另一家美发店继续消费,王某不同意并起诉。

法院认定,薛某明知大量会员债权没有清算,仍以债权债务已处理完毕的材料申请注销,导致王某无法正常申报债权,最终判薛某退还8260元。

再看贵阳。4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中南分局再次组织调解,双方仍未谈拢。许教练现场拿出一份孙女士称此前没有见过的两页合同,退款计算又起争议。

工作人员说明,职能部门没有强制商家退费的执法权限,并表示会继续调查相关问题。

孙女士后续真正需要厘清的,是3个月不限次服务应如何履行,约课权限为何被关闭,以及新增计费内容是否经过双方确认。

最后怎么处理,要看合同、付款记录、聊天和约课记录等证据。最高法已经公布的几起案例,则对不限次预付卡常见的退款算法和责任认定,提供了明确的司法参照。

信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