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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人不是我杀的,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14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这样宣判,实在令人不解!
 

1997年8月13日凌晨,台北的刑场上,21岁的空军士兵江国庆被拖上沙包行刑台,他拼尽最后力气撂下一句"我不是凶手,我是被屈打成招的,死后必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随后三声枪响,年轻的生命倒在血泊里。
 
谁也没想到,这句带着恨意的诅咒,竟成了一桩横跨十五年的惊天冤案的开端。

2011年,台湾军事法院再审宣判江国庆无罪,可那个被锁定为真凶的许荣洲,却在2013年被二审法庭当庭释放,至今真相仍是一团迷雾。
 
1996年9月12日,台北大安区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一名5岁的谢姓女童被人发现遭性侵后杀害,尸体丢弃在餐厅厕所外的水沟旁。
 
案子发生在军营里,舆论一片哗然,上面严令限期破案。
 
一群反情报参谋出身的人仓促接手,他们压根没受过正规刑侦训练,从一开始就把路子走歪了。
 
他们靠测谎筛查,把唯一没通过测谎的义务役士兵江国庆锁成了头号嫌疑人。
 
紧接着便是长达37小时的疲劳审讯,强光照射、殴打、电击、强迫看女童尸体录像,甚至在山洞里布置灵堂搞心理恐吓,把江国庆活活逼到精神崩溃,写下了那份"自白书"。
 
1996年11月初审时,江国庆当庭翻供,哭着说自己是屈打成招。
 
可法庭根本不采纳,1997年8月13日,他便被匆匆押赴刑场。
 
而最让人心寒的是,就在他被枪决前三个月,同营区的士兵许荣洲因为另一起猥亵女童案落网,居然主动交代,营区那桩女童奸杀案就是他干的。
 
他说的作案细节、抛尸位置、遮盖尸体的木板树叶,全是媒体从未披露的內情。
 
可军方嫌他轻度智障,不予采信,硬是把错案一错到底。
 
江国庆的父亲江支安,一个普通的老人,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申冤路。
 
他关掉自家经营的旅馆,十多年靠积蓄过日子,天天拿着儿子的遗书去找人、去陈情。
 
遗书里,江国庆列了一份18人的军官名单,指认他们参与刑求。
 
江支安把这份名单贴在家中墙上,日日提醒自己。
 
可惜老人没能等到那一天,2010年,他因肺炎抱憾离世,临终前也没能看到儿子清白归来。
 
2010年5月,监察院公布调查报告,认定江国庆遭刑求自白,许荣洲涉嫌重大,由此推动军、司法重启调查。
 
同年11月,"刑事局"与"调查局"重新比对当年现场厕所窗户木条上的血掌纹和DNA,结果赫然与许荣洲吻合。
 
2011年1月28日,检警传唤许荣洲到案,他认罪并遭声押。
 
同年9月13日上午,台湾北部地方军事法院再审宣判,江国庆无罪定谳。
 
江母王彩莲捧着判决书,在丈夫和儿子的灵位前上香,含泪告慰:"儿子、老公……你们可以安息了!"据报道,江家可获近亿新台币的补偿金。
 
可正义的天平,到这里又诡异地倾斜了。
 
检方起诉许荣洲后,一审法院判处他18年有期徒刑。
 
然而2013年二审时,台湾高等法院却以物证保管不善、关键证据灭失、仅凭自白和掌纹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为由,改判许荣洲无罪释放。
 
法院的理由是,许荣洲前后七次自白彼此对不上,他智商偏低,在威逼情境下容易做出虚假自白。

现场掌纹只能证明他进过厕所,不能直接证明他杀人,法医报告表明女童下体是被带锯齿的利刃捅伤,徒手不可能造成那种创口。
 
更要命的是,那块作为关键证据的木板竟然遗失了,只能靠当年的照片做比对。
 
就这样,许荣洲在被关押796天后大摇大摆走出法院,还申请到了159万新台币的赔偿。
 
最耐人寻味的是追责环节。
 
当年那个越权办案、搞刑讯逼供的反情报总队,被岛内舆论骂作东厂锦衣卫,前国防部长陈肇敏正是当年的空军作战司令。
 
后来法院判他和另外五人赔偿江家近6000万新台币,可刑事责任却因为过了追诉期,没法再追究。
 
赔了钱,人却不用坐牢,这让江母王彩莲始终咽不下这口气:"再多钱也换不回我儿子的命。"

在我看来,这桩冤案,最刺痛人心的不只是江国庆那条逝去的年轻生命,更是司法与军方在压力下的集体失守。
 
一个月限期破案,靠测谎和刑讯凑出自白,真凶就在眼前自白,却因为智商低三个字被无视,平反之后,真凶又因证据链断裂逍遥法外。
 
一条5岁女童的命,搭上江国庆一条命,搭上江父一条命,江家破碎,许家也差点破碎,可真正该负责的人,却用赔偿金换来了安稳晚年。
 
江国庆那句"化为厉鬼索命"的狠话,听听像迷信,细想却是绝望到极点的嘶吼。
 
他索的其实不是某一个人的命,而是索一个最基本的交代,办错案的人,就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可现实给的答案是,赔偿金代替了刑期,迟到的正义不但不完整,还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