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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和亲戚去饭店吃饭,经过包间门口,踩空10厘米台阶摔伤。向饭店索赔5万多

北京,女子和亲戚去饭店吃饭,经过包间门口,踩空10厘米台阶摔伤。向饭店索赔5万多,其中4万多误工费成争议焦点。女子说她是会计,出事时她都和某单位谈好入职、工资事宜了,结果,摔伤丢了这份工作。

所以,按日薪算饭店得赔偿4万多。饭店不服,说医疗费、交通费可以赔,但拒绝赔偿误工费,因为女子摔伤时还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没工资,凭啥要误工费。

2026年7月8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难点不只在四万多元该不该赔,还在那10厘米高差意味着多大的安全责任。

类似问题,法院以前审过。2023年7月30日晚,康某在河南平顶山一家饭店吃饭,从包间侧身出门时踩空摔倒,后来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查看监控和现场照片后发现,包间门口同样有约10厘米高的台阶,台阶外缘离门很近,现场也有提醒顾客留意台阶的标识。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没有因为提示牌就认定饭店免责。法院认为,台阶位置较窄,布局存在安全隐患,经营者仍有安全保障义务。

不过监控显示,康某出门时没有充分观察脚下。最终法院核定损失105595.95元,饭店承担20%,赔偿21119.19元,康某承担其余部分。

这个已判案件说明,饭店贴过警示不等于责任结束,顾客在经营场所受伤也不代表经营者必须全赔。

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受害人自身有过错,也可以减轻经营者责任。法院会结合台阶设置、警示效果和顾客注意程度判断。

10厘米高差还有规范背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不足2级时应按人行坡道设置。

王女士据此质疑单级台阶存在隐患,饭店则提出门店形成早于新规范实施。这个争点还要结合形成时间、改造情况和现实安全措施审查。

误工费也有可参考的真实案件。2026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王某刚从原单位离职,准备休息后重新求职,却被孙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股骨骨折。对方也认为,王某当时没有工作,不该计算误工费。

王某提交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和纳税记录,证明事故前连续三年的年收入分别为166960元、208248元和212562.32元,鉴定确定合理误工期为300天。

法院认为,暂时待业不等于没有劳动能力,也不等于没有继续就业取得收入的可能,最终结合既往收入、行业特点、技能水平和误工期限,酌定误工费163260元。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公布的另一宗案例涉及已经确定的就业机会。张某收到某科技公司的录用通知,财务经理岗位、待遇和报到安排明确,张某据此辞去原工作,后来公司取消录用。

法院结合录用通知、沟通记录、既往收入和重新求职所需时间,判令公司赔偿2万元。虽然与摔伤案法律关系不同,但能说明,收入损失不能只看事发当天有没有工资,还要看就业机会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完整。

回到昌平案,王女士主张4万多元误工费,关键不是会计证书本身,而是能否证明岗位、工资、入职日期,以及受伤与未能报到之间的联系。饭店则会围绕警示标识、王女士自身注意程度和门店形成时间抗辩。

昌平法院统计,2021年至2025年共审理涉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纠纷96件,其中一般性摔伤58件,超过六成。

2026年7月8日庭审结束时,本案仍待择期宣判。10厘米台阶和4万多元误工费最终如何进入责任比例,仍要看证据和法院认定。

信源:BRTV 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