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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两名保安夜间地下车库巡逻,偶遇车内男女,对方支付 400 元希望私下了

浙江杭州,两名保安夜间地下车库巡逻,偶遇车内男女,对方支付 400 元希望私下了结。保安从中发现牟利方式,一个月先后作案 7 起实施敲诈,最终被受害者告发!保安心存侥幸:双方并非夫妻,拍下照片就能要钱,何乐而不为。

这桩案子发生在钱塘新区的一处地下车库里。

两名涉事保安杨某和王某,本职工作本是负责小区的夜间安全巡逻。

这本是一份平淡安稳的工作,按规矩查查设备、看看有没有异常也就到头了。可他们偏偏在巡逻时动了歪心思。

当他们看到角落里未熄火且车窗蒙着雾气的轿车时,没有履行本职的安全提醒,反而觉得发现了赚外快的商机。

第一次伸手是在二零二零年五月初。杨某隔着玻璃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王某则在旁边出声威胁要立刻报警。

车里的男乘客一听要惊动警察,顿时慌了神,生怕这种隐私被张扬出去。

为了息事宁人,对方当场掏出五百元现金递了过去,请求他们把照片删掉。

拿到钱的杨某和王某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自此把正规的巡逻岗变成了窥探隐私的搜寻网。

从那以后,两个人的胆子越来越大,分工也变得固定起来。

王某负责上前敲车窗施压,杨某则在旁边举着手机拍照录像。到了五月底,他们又在车库里堵住了一辆黑色福特轿车。

车里的人起初只想给三百元脱身,杨某嫌钱太少,板着脸继续威逼,直到逼着对方通过微信又转了一千元才算罢手。

收完钱,他们还逼着对方把手机里的转账记录当面删个干净。

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两个人,在短短一个月内,用同样的手段连续得手了七次。

支撑他们不断下手的,正是被害人的恐惧心理。

杨某和王某私下里琢磨过,这些在车里幽会的人,多半不是什么合法夫妻,所以最害怕事情闹大。

他们正是利用了这种名誉上的软肋,把见不得光的隐私当成筹码,认定对方绝对不敢报案。

这种心理算计在很多敲诈勒索案里非常普遍,坏人往往掐准了受害者花钱买平安的心态,一步步把胃口越撑越大。

可是这种无底线的贪婪,在六月十日这天撞上了铁板。当时两人盯上了车主季先生,一开口就勒索两千元封口费。

季先生表面上装作害怕,跟他们讨价还价,最终只付了四百元。

杨某和王某以为这单又顺利过关,高高兴兴地把手机里的照片删了。

可他们根本没料到,季先生在照片被删、安全脱身后,一分钟都没有耽误,直接拨通了报警电话。

义蓬派出所的民警马康明接警后迅速行动。凭借车主提供的保安服饰特征,警方很快在值班室里将杨某和王某抓个正着。

民警不仅追究了这起四百元的案子,还顺藤摸瓜,调取了他们的手机账单和收款记录。

最终,两人在一个月内作案七起的恶行全部败露。转账记录和删除痕迹在专业技术面前无处遁形,直接成了给他们定罪的铁证。

目前,两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具体判决细节在当时的公开报道中并未做进一步交代。

在这个案子里,保安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根据保安服务的行业法规,门卫巡逻人员的工作是协助维护治安,防范安全隐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该及时制止或向警方报告。

他们没有对平民进行罚款或者扣押财务的权力,更不能将工作中接触到的监控或他人隐私向外扩散。

杨某和王某把安防职责变成了索财的工具,这种利用岗位便利非法获利的行为,彻底越过了刑法的边界。

这种利用他人隐私实行不法行为的先例,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

曾经有一桩典型案例,男子钱某在多处酒店客房里秘密安装偷拍设备,记录下数十对游客的私密视频并放在网络上兜售牟利。

最终法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两起事件虽然获利方式不同,但本质上都是把别人的隐私当成了自己敛财的温床,最终的下场也都是被法律严惩。

这也给很多人上了一课。面对各种形式的私密要挟,一味退让、选择拿钱消灾,并不能换来真正的安全,反而会成为纵容犯罪分子不断勒索的养料。

如果前面几起受害者在第一次遇到敲诈时就果断报警,这两名保安也不至于在车库里嚣张一个月。

只有像季先生这样,用法律武器正面对决,才能让不法之徒付出该有的代价。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警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