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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北京,一男子借弟弟的名义,在北京买了套房,兄弟俩闹掰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北京,一男子借弟弟的名义,在北京买了套房,兄弟俩闹掰后,弟弟拒绝过户房子,被男子告上法庭,弟弟败诉后,开始反扑,一边提起上诉,一边又揭发男子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男子怂了,跟弟弟达成协议,补偿他360万,先给160万,200万打欠条。弟弟这才消气,撤回上诉,并跟学校检讨,说自己举报是败诉后报复。可男子言而无信,200万不跟弟弟兑现,被耍的弟弟又再次举报,男子彻底傻眼了,他的本科学历,硕士、博士学历被撤销,依靠学历落户的北京户口也被注销,也没了过户资格。弟弟也没好到哪儿去,他因乘人之危,也得返还男子的160万。男子对撤销他学历不服,开始长达7年行政诉讼。

2012年,唐向东要借用弟弟唐向西北京购房资格,弟弟也痛快,痛快的答应了。

可房子买了,兄弟俩却反目成仇,弟弟一赌气,拒绝配合哥哥过户。

房子不过户,唐向东心里咋能踏实,他一咬牙一跺脚,直接撕破脸,2017年,他把弟弟告上法庭,并胜诉了。

可唐向西也不是好惹的,既然你不念手足之情,那我还顾忌啥?

唐向西一边提起上诉,一边向某大学实名举报,指控唐向东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

唐向东这回傻眼了,没想到弟弟竟然这么绝情?他赶紧服软,兄弟俩一商量,想要息事宁人,唐向东就得出360万,安抚赔偿弟弟。

因为手头没那么多钱,唐向东先给了弟弟160万,剩下200万打了欠条。

可唐向东言而无信,等弟弟撤诉了,也跟学校检讨了,他200万又不给了。

被哥哥耍了的唐向西,彻底愤怒了,他再次起诉索要欠款,同时又跟大学举报。

这回事闹大了,唐向东本科学历,硕士、博士学历全被撤销,当然了,因为这些学历获得的北京户口也没了,当然户口没了,就没买房资格,当然也不需要过户了。

弟弟唐向东也得把160万返还给哥哥,兄弟俩两败俱伤。

唐向东咽不下这口气,就某大学撤学历的事儿,打了整整7年行政官司。

2025年,高院认为某大学当初撤学历的决定程序不对、证据也不足,给撤了,让学校重新处理。

但某大学还是撤了唐向东的学历。唐向东崩溃了,他不死心,又一次起诉,案子到现在还没开庭。

之前就有过一对兄妹,哥哥早年借妹妹的购房指标在杭州买房,后来房价涨了3倍,妹妹直接主张房子是自己的。

哥哥起诉后,妹妹转头举报哥哥早年入职时的档案瑕疵,最后房子因为哥哥没当地社保过不了户,妹妹拿了补偿款,却因为胁迫签订协议被判返还大半,两边都落不到好。

我认为,没有真正的赢家,哥俩一个丢了户口学历,一个拿了百万补偿最后还得吐出来,10年时间全耗在官司里。

一开始俩人都抱着占便宜的心思,哥哥想钻政策空子拿房,弟弟想攥着对方的软肋捞钱,最后互相撕咬,把原本能商量的家事,拖成了全输的烂局。

亲兄弟之间一旦把利益算得太绝,最后只会把彼此的底全掀翻,谁都落不着好。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唐向西就是抓住唐向东怕学历被撤的软肋,借着对方的危困状态逼他签360万的补偿协议,完全符合这条里的“乘人之危导致显失公平”的情形。

所以,法院才会直接撤销协议和欠条,让他返还160万,本质上就是不支持靠拿捏别人的软肋来捞取不当利益。

在我看来,很多人总觉得借名买房只是钻个政 策的小空子,大不了事后补点钱就能摆平,却忽略了这种口头约定,是把自己的全部权益,交到了另一个人的道德手里。

一旦双方闹矛盾,对方随手就能掏出你早年的其他违规瑕疵当武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河报202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