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最无奈的事,莫过于亲人弥留之际,自己却被困在岗位上,连送亲人最后一程的机会都难以争取。北京这名厨师就遇上一桩寒心事,亲哥哥病危,他两次向公司申请回家奔丧,全都遭到拒绝。
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返乡处理丧事,谁料返程途中,经理直接让他递交辞职信,公司随后以擅自离岗为由将他辞退。男子不肯咽下这口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场人情与制度的博弈,最终判决结果让人直呼舒适。很多人好奇,冷冰冰的规章制度,能不能凌驾于人伦情理之上?
我认为,一家企业想要长久经营,不能只盯着纸面的规章制度,完全丢掉人情味。规则设立的初衷是维持正常运转,而不是变成不近人情的枷锁。劳动者有遵守公司制度的义务,但企业同样需要具备基本同理心,面对生死大事灵活变通,而不是一刀切拒绝所有请假申请。
事情发生在北京,乔某在一家养老中心担任厨师。2023 年 8 月,一通老家打来的电话打破平静,消息传来,他的亲哥哥病危,随时可能离世。手足情深,乔某心急如焚,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联系后厨经理,申请 15 天事假回老家。
站在旁观者视角来看,遇上亲人病危,任何人最先考虑的都是赶回家里。乔某没有直接离岗消失,主动走沟通流程,已经尽到一名员工该有的责任。可经理直接回绝了这次请假申请。乔某不想和公司闹僵,主动退让,表示可以申请不带薪事假,不索要假期薪资,只求能回家见哥哥一面。即便做出让步,请假依旧没有得到批准。
变故来得很快,次日,乔某的哥哥不幸离世。悲痛之余,他再次联系经理说明噩耗,二次提出请假奔丧。多次沟通无果,一边是等待自己料理后事的家人,一边是不肯放行的公司,两难之下,乔某只能选择动身返乡,为哥哥处理丧葬事宜。
整件事的走向到这里,矛盾已经彻底显现。抛开舆论噱头客观来讲,乔某并非无故旷工,两次主动报备情况,主动提出无薪休假,足以证明他尊重公司管理。奔丧属于突发重大家事,有着不可延后的紧迫性,和单纯想要休息、出游请假有着本质区别。
妥善处理完哥哥后事,乔某踏上返回北京的路途,还主动告知经理,自己返程结束后可以正常上岗。
可他等来的不是谅解,而是一通冰冷的通知。经理告诉他不用再回单位上班,要求他主动书写辞职信。没过几天,养老中心正式出具辞退通知,理由十分明确: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突如其来的辞退,让乔某难以接受。家里遭遇丧事已经满心悲痛,尽心尽力沟通请假,最后却落得丢工作的下场。
他无法认同公司的处理方式,觉得这样的处罚毫无道理,当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 209 元,同时赔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7090 元,打算依靠法律讨回公道。
公司在庭审中坚持自身观点,规章制度白纸黑字,员工请假必须取得审批,未获批私自离岗,就属于违纪行为,单位辞退合规合法。但法院审理案件时,并不会单纯机械套用条款。
深究背后逻辑就会发现,法律认可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同时也倡导公序良俗。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能够做出的最重处罚,适用于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单位运营的违纪行为。
法官综合全部线索考量,乔某两次主动告知情况,愿意接受无薪休假,离岗事由属于奔丧,符合传统人伦。离岗时长控制在合理区间,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离开岗位期间,给养老中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这家养老中心自始至终没有尝试寻找解决方案,比如临时调整排班、短期协调人手,直接选择最严苛的辞退方式。这种死板执行规定的做法,明显缺乏合理性,违背善良风俗。最终一审法院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乔某工资差额以及 7090 元赔偿金。
养老中心不服判决,继续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场劳动纠纷,劳动者迎来胜诉,不少网友看到判决结果纷纷点赞。
这件事本质上暴露了一个核心问题:不少小微企业管理者陷入制度误区,误以为制度高于一切,忽略劳动关系本身包含人情。规章制度是底线,却不能成为漠视人伦的挡箭牌。很多管理者简单认为,只要员工请假没获批,私自离开就是旷工,却忽略区分离岗事由轻重缓急。
我觉得,制度和人情从来不是对立面。成熟的企业管理,懂得灵活区分不同请假场景。普通休假可以严格按照流程审批,但面对亲人病危、丧葬这类重大突发情况,管理者应当保留变通空间。今天企业在员工遭遇生死大事时冷漠相待,很难指望员工日后愿意和企业同心协力。
一场奔丧引发的劳动争议尘埃落定。一纸判决,守住了法律底线,也守住社会最基本的温情。规矩需要遵守,但人心不能冰冷。
企业想要留住员工,依靠的不只是条条框框,还有换位思考带来的尊重与包容。希望更多管理者能够读懂这份判决背后的意义,管理有尺度,待人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