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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一张针对高净值人群境外财

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一张针对高净值人群境外财富的税网,正在明显收紧。

过去,一些富人先拿外国身份,再把股权、房产和金融资产装进离岸信托,下面继续套开曼公司、BVI公司。资产仍由自己控制,收益长期留在海外,只要不分红,税就可以一直往后拖。

现在,这套玩法可能行不通了。

第一,换了国籍,不等于税务关系自动清零。即使已经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只要主要企业、核心收入和经济利益仍然在中国,仍可能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个人。以后税务机关看的不只是护照,而是:谁真正出钱、谁控制资产、谁决定分配、谁最终花了这笔钱。

第二,信托不分红,也可能要交税。离岸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公司产生收益,即使没有真正分到个人手里,也可能要按年申报个人所得税。过去离岸信托最大的税收优势,不一定是税率低,而是可以长期拖延。现在被堵住的,正是这个“拖”字。

第三,资产刚装进信托,税可能已经来了。例如一笔股权原值1000万元,装入信托时市值5000万元,4000万元增值部分可能被视为财产转让所得。按20%计算,理论税款可能达到800万元。资产没有出售,现金还没有到账,税却已经产生。

第四,信托替你花钱,也可能算收益。信托给个人长期借款、替个人还债、报销费用,或者让个人免费使用信托名下的豪宅和车辆,都可能被视为已经向个人分配利益。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还设置了90天历史补税窗口。2023年至2025年期间装入离岸信托形成的部分应缴未缴税款,以及部分历史收益,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期限内申报暂不加收滞纳金,逾期可能面临追缴、滞纳金和罚款。那么,“中国富人税”真的来了吗?严格来说,没有。

中国并没有正式开征一个叫“富人税”的新税种,也没有正式开征遗产税或财富税。这次仍然是在个人所得税框架内,对离岸信托和境外收益加强征管。但从实际效果看,它确实盯住了高净值人群最重要的财富安排:离岸信托、境外公司、实际控制权和未分配收益。

普通人的工资早已透明,单位每月代扣代缴;而隐藏在境外公司和家族信托里的收益,也开始被要求透明纳税。以后决定是否纳税的,可能不再是资产放在哪个国家,而是这笔钱究竟是谁赚的、谁控制的、最后又是谁花的。

换国籍、设信托,也未必躲得过去。所谓“中国富人税”是否正式到来,还可以继续争论。但富人的海外财富想长期隐身,恐怕真的越来越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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