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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股民发声的刘纪鹏教授,昨日在直播间又狠狠地批评了制度的不公平性,其中重点提到了

为股民发声的刘纪鹏教授,昨日在直播间又狠狠地批评了制度的不公平性,其中重点提到了四个不公平,问题尤为突出

很多股民听完觉得说到了心坎里,大家在意的并不是机构赚了多少钱,而是同在一个市场,交易工具、信息速度、风险出口和违规成本能不能更对称。

我赞成把制度公平摆出来谈,可这四个说法经过网络转述后,有些话说得太满。

现在能查到的是财经账号发布的二次整理,并非完整直播原片,至于这四点是否都出自同一场直播,还缺少权威平台公布的完整视频佐证。

做空这一条,真正的问题不是“机构能做、散户绝对不能做”。

现行两融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融券,常见门槛包括交易满半年、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还要符合风险承受能力要求。

证监会已经暂停转融券业务,并把融券保证金比例提高到不低于100%,私募参与融券不低于120%。

股民感到不公平,更多来自券源、资金成本和工具差距。

个人就算开通融券,也可能无券可融,机构却能用期货、期权、ETF和组合对冲风险。

这里该改的是准入透明度、券源分配和成本规则,不是简单给所有人发三倍杠杆。

网传“个股期权ETF”也不是严谨名称,更接近美国市场的单只股票杠杆或反向ETF。

美国投资者教育机构明确提醒,这类产品只盯一只股票的单日倍数涨跌,缺少分散化,风险往往比直接持股更高。

我不反对研究双向交易工具,可风险揭示、杠杆上限和适当性门槛必须一起落地。

一个没有做空出口的市场容易形成单边思维,一个随便就能三倍做空的市场,也可能把普通人的亏损速度放大。

制度公平不是让所有人拿到最危险的工具,而是让合格投资者在公开规则下拥有相对对等的风险管理权。

T+0也不能简单概括成“机构可以,散户不可以”。深交所现行规则写的是,投资者买入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实行回转交易的品种除外;债券ETF、货币基金、黄金ETF、部分跨境基金等可以当日回转。

规则并没有公开给机构买卖普通A股开一条普遍豁免通道。

机构看起来能做日内交易,靠的是底仓滚动、ETF申赎、衍生品对冲和系统能力,普通股民的资金与工具明显更少。

表面上都受T+1限制,实际腾挪空间差得很远,这才是争议的核心。

科创板试点T+0可以讨论,我更关心配套有没有跟上:单日回转次数怎么管,异常撤单怎么查,交易成本怎么提示,过度交易怎么约束。

只把T+1改成T+0,不补风控,未必能让散户占到便宜,追涨杀跌反倒会更快。

“五折拿股”同样需要讲完整,现行股权激励办法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相关市场均价较高者的50%,首次解除限售至少间隔12个月,还要分期解除限售,条件没有完成便不能解除限售,公司也不得给激励对象提供买股贷款。

这不等于员工今天半价买、明天原价卖,真正需要严管的是考核目标是否过低、授予对象是否过宽、股份摊薄由谁承担、考核失败后能否真正回购注销。

期权激励能把收益和未来业绩绑得更紧,可期权也可能出现低行权价和宽松考核,工具换了,约束不硬,老问题还会回来。

我的看法是,凡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股权激励,都应把定价理由、业绩增量、股份摊薄、激励对象贡献和失败追偿讲到普通股东也能看懂。

不能只在几十页公告里堆满术语,让内部人看得明白,出钱的中小股东却只能猜。

量化争议里,299次这个数字更容易被误解,上交所把高频交易认定标准设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全日达到2万笔以上。

300是监管识别标准,不是“每秒299笔就没人管”的安全线。

交易所还会监控瞬时申报、频繁撤单、拉抬打压和短时间大额成交,可采取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等措施。

把频率降到每秒20次,是一种政策建议,不是已经实行的规则,我支持压缩纯粹依赖速度优势的套利空间,可监管不能只盯一个整数。

报撤比例、订单停留时间、成交贡献、同向交易集中度、价格影响和系统资源占用,都比纠结299还是20更值得关注。

量化不是天然有罪,利用技术制造虚假流动性、抢占不对称通道、放大短线波动,才该被重点约束。

至于“要让绝大多数股民赚钱”,愿望可以理解,却不能变成保本承诺。

公平市场要做的,是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让认真经营的公司得到合理定价,让投资者能靠业绩、分红和成长分享回报,让受到侵害的人拥有顺畅的追责与赔偿渠道。

资本市场需要机构,也需要散户;需要创新,也需要边界。

改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法治,把规则写清,把执行做实,把违法成本抬高,把中小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

市场越讲规则,信心才越稳,长期资金才更愿意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