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国穆斯林在国内去世,他们意图寻求就地土葬。依笔者看,此例万不可开。对国内穆斯林,他们是我们的公民,我们当然得尊重其葬俗,但国外的坚决不能同意。
最近浙江义乌就出过一模一样的事,一名长期在当地经商的巴勒斯坦穆斯林老人离世,家属因家乡战乱没法把遗体运回去,提出就地土葬的请求,网上直接吵翻了天。
早在2008年,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三部委就联合发过文,说得明明白白: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申请就地土葬的,一般以推行殡葬改革、提倡火葬为由婉拒,底线钉得死死的。
很多人拿国内穆斯林能土葬说事,其实这项优待只给有中国国籍的回、维吾尔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是基于民族历史融合的公民专属权益,跟外籍人士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各地修的回民公墓,土地指标、规划布局全是按本国公民需求算好的,是给国内群众用的公共殡葬资源,从根上就没有对外籍人员开放的法律依据。
老话讲入乡随俗,外籍人士来咱们这儿经商过日子,享着安稳的环境、齐全的配套,就得守这儿的规矩,不能碰着公共资源的事,就想着搞特殊待遇。
咱们国家人均耕地本来就少,推行火葬、管住土葬是坚持了几十年的基本国策,连着粮食安全和土地保护的大局,绝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诉求就随便松口子。
放到全世界看,哪个国家对外国人在本土安葬没门槛?土地、卫生、管理全是硬考量,这是各国护着自家主权和公共利益的常规操作,不是咱们故意刁难。
失去亲人的难受谁都能懂,可人情再大也大不过国法。今天心软开了一个特例,明天就有一堆同类诉求找上门,整个殡葬的规矩都得被搅乱。
现行规矩也不是一点余地都没有,真要是逝者生前给咱们国家做过重大贡献,或是有极特殊的情况,才要省级民政和外事部门一起审批,门槛高到几乎用不上。
单单因为宗教习俗或者个人原因要土葬,根本够不上特批的边。要是光凭信仰就能破了法规,那老老实实遵守火葬规定的绝大多数老百姓,心里能平衡吗?
我们从来都尊重不同的宗教和文化,可尊重从来都是互相的。守好自己的规矩底线,才是对所有人负责,也是对每一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公平。
土地是种不出第二遍的宝贝,每一寸公墓的地都得经过层层审批。给外国人开土葬的口子,说白了就是挤咱们自己人的公共资源,怎么说都没道理。
国与国打交道最讲对等,咱们中国人去了别的国家,也得老老实实守当地的殡葬规矩,半点儿特权都没有。轮到咱们这儿,自然也不能搞两套标准。
殡葬改革推了几十年,多少老百姓主动改了老观念,配合着移风易俗。好几代人攒下来的成果,总不能因为几个外国人的要求,就这么打水漂了。
真要讲尊重,就该主动顺着人家的规矩来,而不是逼着人家为你破规矩。拿着自己的习俗当筹码要特权,这本身就不是尊重该有的样子。
国土不是谁想来安葬就能来的,政策也不是能随便抻的橡皮筋。该守的底线半步都不能让,该讲的人情也得在规矩里讲,这才是真的会办事。
有人说这是没人情味,可真正的人道从来不是拿规则换人情。规矩面前不分国籍不分信仰,一视同仁才是最大的公平,也是最实在的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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