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级行政区(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全省一共9个地级行政单位,其中长春市为副省级省会城市,其余为普通地级市,外加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8个地级市
1. 长春市(副省级、省会)|驻地:南关区,北国春城,汽车产业核心城市
2. 吉林市|驻地:船营区,全国唯一省市同名城市,雾凇名城
3. 四平市|驻地:铁西区,东北交通枢纽,“东方马德里”
4. 辽源市|驻地:龙山区,老牌工业转型城市
5. 通化市|驻地:东昌区,医药、葡萄酒产业基地,边境口岸城市
6. 白山市|驻地:浑江区,长白山腹地,生态文旅城市
7. 松原市|驻地:宁江区,地处松嫩平原,石油、粮食主产区
8. 白城市|驻地:洮北区,吉林西北门户,草原湿地聚集地
二、1个少数民族自治州
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级)|州府:延吉市
中俄朝三国交界,国内最大朝鲜族聚居地,紧邻长白山景区。
补充说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为省级功能区,不属于法定地级行政区建制。
吉林省地级行政区(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全省一共9个地级行政单位,其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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