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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保姆给卧床老人喂饭,还没喂几口,老人突然被萝卜丁给卡喉了,保姆慌了又是

吉林长春,保姆给卧床老人喂饭,还没喂几口,老人突然被萝卜丁给卡喉了,保姆慌了又是喂水又是拍背,结果老人的脸却越来越青紫。这下保姆明白事情闹大了,赶紧出门找人帮忙打120,可惜时间已晚,赶到时老人已经没了。而尽力救人的保姆却被老人家属起诉了,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老人王某已经86岁了,年纪大了骨质疏松,前段时间自己扭了腰没法动弹,只能卧床休息。

但是儿女们毕竟都要上班工作,没时间照顾老人,所以就请了个保姆来帮忙照料。

于某算是经验老道的住家保姆了,而且平时也受过培训,像王某这种意识还清醒只是卧床休息的老人,算是比较好照顾的。

当天早上,于某按照准备好的食材给王某做营养早餐,一盘虾还有蒸萝卜等等,都是最适合老人吃的清淡饮食。

按照于某当保姆的多年经验,这些食物是再怎么样都不会出错的,但是偏偏今天出了意外。

喂早餐的时候,因为王某腰不能动,所以就只能平躺着进食。

刚开始吃饭时于某还和老人聊闲天,今天的早餐如何,状态如何,聊着聊着几只大虾就下了肚。

于某刚给老人喂食了一口蒸萝卜丁,老人不小心吸溜一口就把萝卜丁吸进了气管里。

顿时王某的脸变得红涨,于某刚开始以为这是噎着了,就赶忙给老人喂水让他把食物咽下去。

保姆的判断错误加重了王某的症状,本来王某就气管不畅,再给他喂水那不是火上浇油吗?

一看王某不但没有好转,脸反而变得越发青紫,面部颈部青筋暴起,保姆慌忙给老人又是按压胸部又是拍背,想尽办法让他赶紧吐出了。

手忙脚乱了好一会,于某意识到王某的情况已经非常糟糕了,自己根本应付不了。

焦急万分的于某赶紧冲出门外,喊来了邻居帮忙赶紧叫救护车。

可惜于某还是反应太慢,错过了最佳救助时间,到医护人员赶到时,王某已经没有了呼吸。

于某当场瘫坐在地上,明白全都完了,自己照顾的老人在自己手上走了,这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事实也确实如于某所料,王某家人刚料理完丧事扭头就把于某和家政公司给起诉了。

王某家人指责于某身为保姆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为什么要给一个卧床老人喂萝卜丁?连一点保姆的基本素养都没有!

况且,老人被卡到了,于某怎么能连正确的救助措施都没有做好?就是因为于某太不专业,王某才早早的送了命。

最后就是家政,家政公司的义务不就是培养好这些保姆,上好课培训好才能出来上班吗?家政公司也难辞其咎!

最终,判决结果为保姆于某需赔偿王某家人二十万元,家政公司需赔偿十三万元。

不少网友不能理解,明明于某身为保姆已经尽力在救助王某了,为什么最后还要追究她的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某离世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于某喂食了萝卜丁,而且于某作为专业保姆也应该知道平躺的状态下进食很容易呛到,所以主要责任于某必须承担。

不过因为于某并非蓄意要害王某,确实是事发突然,而且于某在王某呛到时也尽力救助,但是因为她缺乏基本的护理常识,导致错过了送医的黄金时期。

所以于某应该承担60%的责任。

家政公司虽然声称于某通过了岗前培训,并且拥有高级护工证,可是从于某处理突发事件的状态来看,该司的培训并不到位。

因此该司也需要承担4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