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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分手了! 最近网上有件事闹得挺大,上海一位孙女士的相亲经历,看得人真是又气

幸亏分手了!

最近网上有件事闹得挺大,上海一位孙女士的相亲经历,看得人真是又气又怕。

今年五月底,孙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一名男子。两个人工作都忙,前后大概半个月的时间里,只见了四次面。说实在的,见四次面能有多深的感情?也就是有个初步印象,看看还能不能继续往下处。

正好赶上端午节,男方热情邀请孙女士去他家里过节。孙女士也想借这个机会了解一下对方的家庭情况,看看这家人过日子是什么样,于是特意带了燕窝之类的礼品,登门拜访。

可没想到,这一进门,孙女士的心就凉了半截。

男方的母亲已经七十岁了,满头白发,在厨房和客厅之间忙前忙后,又是做饭又是收拾。而这位相亲男呢?全程坐在沙发上,就跟没看见一样,等着老母亲伺候,吃完饭连碗都不帮忙收拾一下。

孙女士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一个连自己亲妈都不知道心疼的人,你能指望他以后对老婆好?这种家庭嫁过去,十有八九是当免费保姆的命。这不是小事,这是人品问题。

没过两天,孙女士就干脆利落地跟男方摊牌了,说两个人三观不合,不适合在一起。按理说,相亲不成很正常,不合适就散伙,谁也不欠谁的。可谁知道,这一提分手,男方直接撕破了脸。

他开始各种污言秽语,嘲笑孙女士学历低,连带着把她哥嫂的学历也贬低了一遍。孙女士气坏了,把聊天记录发到了男方的同学群里,让大家看看这人的真面目,然后拉黑删除了男方。

为了彻底撇清关系,孙女士还主动联系媒人,表示之前相处期间的开销,她愿意全部AA制分摊。不占你一分钱便宜,只想好聚好散。

按理说,事情到这儿就该结束了。可谁能想到,这男的竟然是个极端分子。

过了两天,这男的突然跑到孙女士工作的门店。店里的监控拍下了全过程——他进了店门,二话不说,没有任何争执,直接抄起一个重物,朝着孙女士的左耳位置狠狠砸了过去。砸完人之后,他转身就想开车逃跑。

孙女士当场报了警。警方出警很快,当场就把这个施暴男子抓获了,并且立了案。

孙女士去医院做了验伤,初次结果是耳损伤、软组织挫伤。更让人揪心的是,复查之后确诊听力下降,而且持续耳鸣。这一砸,可能留下的是伴随终身的后遗症。

除了动手打人,这男的还在同学圈里到处散布谣言,抹黑孙女士。又打人又造谣,简直是把能干的坏事都干了个遍。

面对这样的情况,孙女士的态度非常坚决——绝不接受和解,绝不接受调解,必须让法律来严惩这个施暴者。

说句实在话,孙女士这个决定,非常正确。

从法律上讲,这个男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孙女士的伤情如果鉴定达到轻伤以上标准,施暴者就要面临刑事追责。他在同学圈里造谣抹黑,也侵害了孙女士的名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这件事更让人后怕的,是这背后暴露出来的问题。

很多人说,找对象要看人品。怎么看人品?不是看他约会的时候多会说话、多会哄人,而是要看他怎么对待身边最亲近的人,尤其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一个七十岁的老母亲在厨房里忙得团团转,当儿子的能心安理得地坐在沙发上等着吃饭——这种人,骨子里就是自私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孙女士正是在这个细节上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果断止损。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拒绝一个不合适的人,竟然会招来暴力报复。

说白了,这种“得不到就毁掉”的心理,已经不是简单的性格问题了。这是一种极端的人格缺陷——在他的逻辑里,别人拒绝他,不是别人的合法权利,而是对他的“羞辱”和“攻击”,所以他必须用更狠的方式“还击”。这种心态,跟谈恋爱、跟相亲已经没关系了,这就是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雷。

孙女士是不幸的,平白无故挨了这一下,耳朵还落下了毛病。但她又是幸运的——还好是在相亲阶段就看清了这个人的真面目,而不是结了婚、生了孩子之后才发现。到那时候,后果恐怕就不只是挨一砸这么简单了。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相亲也好,谈恋爱也罢,别光看对方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尤其是在家里、在最放松的状态下,他怎么对待自己的父母——这个细节,往往能照出一个人的真实底色。

同时也要记住,拒绝一个人是你的合法权利。任何因为被拒绝就动手打人的行为,都不是什么“感情纠纷”,而是赤裸裸的犯罪。面对暴力,不能忍,不能退,要像孙女士一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希望法律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希望每一个正在找对象的人,都能擦亮眼睛,远离那些藏在正常人外表下的“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