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深夜看守过杀人现场吗?
上世纪90年代,我曾在派出所工作,那时候的社会治安很乱,打架斗殴小偷小摸不断,偶尔还会发生杀人,强奸的重大刑事案件。
有一天晚上我休息,突然听见敲门声,开门一看,原来是我们的一个队员着急忙慌的喊我,有一户人家发生凶杀案了,让我立刻去现场协助侦办案件。
原来这户人家是一个重组家庭,同父异母的兄弟俩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特别是那个继母总是挑拨离间,无事生非。这一天又是因为这个继母惹出事端,结果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大打出手。弟弟拔出匕首,一刀就把哥哥捅死了,随后投案自首。
案件很简单,凶手也到案承认了,只是需要有人看守一下现场,等第二天早上刑警队的人来取证,于是后半夜我就在现场守了一晚上。
虽然没有人,但是毕竟是凶杀现场,地上有一大滩血,还没干透,阴森森的,总感觉有凉风嗖嗖的刮来。后来我才知道,喊我的那个队员当天值班,本来应该是他在现场守着,谁知道这个滑头嫌晦气,就跑到我家去,把我骗来替他守现场。这个灰个泡真不是个东西,如果真是遇到歹徒行凶,你怎么能指望他和你一起出生入死呢?估计他第一个就撒腿跑了。
第二天一大早,分局刑警队的来到现场拍照取证,又忙了两个小时,快中午了我才回家休息。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待小人宜宽,防小人宜严,千万不要把同事当成朋友,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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