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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护士和男子聊天,男子提议: 那开个房等我?女护士回答:转钱给我,就可以!随后

一女护士和男子聊天,男子提议: 那开个房等我?女护士回答:转钱给我,就可以!随后男子转钱,女护士收钱,不料,有人把聊天记录举报到了医院,说女子从事非法交易,生活不检点,医院立马开除了女护士,女护士不服,申请了仲裁,仲裁判医院赔偿女子11万元,医院不服,两次告到法院,结果来了个大反转!
 
这事发生在广西贺州。女护士姓叶,2013年7月进医院,在神经外科干了快12年。2025年5月21日,医院收到一份匿名举报,附了几张叶护士和一名备注为“桂林银行黄某”的男子的聊天记录。
 
记录里,黄某说“那开个房等我”,叶护士回“转钱给我,就可以”。黄某转了账,叶护士又说“我没钱了,等会再给我500哦,我现在去开房”。后来黄某说“你开房洗澡”,叶护士回“10点半前去到”。就这么几段对话,有人把它截下来,举报到了医院。
 
医院收到举报后,没有报警。他们说,出于对医院声誉和叶护士名声的考虑,选择内部处理。2025年6月12日,医院人力资源部给工会发了通知函,说叶护士“存在生活作风不正当的失德行为,并涉嫌非法性交易”,经两次谈话核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医院《职工奖惩管理制度》里有一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予以开除。工会四天后复函,说无异议。当天,医院就向叶护士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干了11年11个月,一张纸就没了。
 
叶护士不服。2025年7月21日,她向贺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16.88万元。8月15日,仲裁结果出来了:医院支付赔偿金117032.88元。
 
医院不服,告到法院。贺州市平桂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医院的诉求。法官的理由很直白:医院没有认定非法性交易的执法权。叶护士的行为没经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医院凭几张聊天截图就给人定罪,法院不采信。聊天记录确实涉及开房和金钱,但法院说了一句很关键的话——与恋爱中的异性也可能存在这种情况,不能据此认定就是非法性交易。再者,叶护士没被追究刑事或治安责任,私人生活也没影响医院声誉。一审判决:医院赔11.7万。
 
医院还是不服,上诉到贺州市中级法院。他们说,没报警是为叶护士名声考虑,但不能因此否认她涉嫌卖淫。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就是性交易,也有可能是恋人行为;医院说谈话核实了,但拿不出证据。医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整件事最大的讽刺在于,医院口口声声说“为声誉考虑”不报警,可恰恰是这个“不报警”,暴露了他们的心虚。如果真掌握违法证据,交给公安机关是最直接的办法。但他们没这么做,而是拿着几张截图搞内部审判,给自己当了法官。法院的判决说得很清楚:医院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权力给人定罪。一张聊天记录,在法律面前什么都不是。
 
一个干满12年的护士,因为一段不明不白的私聊被扫地出门;一家医院,因为越界执法赔了11万多。谁才是真正该被开除的那个,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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