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这样搞普通老百姓还能正常做生意吗?”长沙,一家夫妻经营的小旅馆,因为名字叫紫薇锦江酒店,被知名连锁酒店锦江之星起诉,要求赔偿12万!小夫妻:“就因为名字里有锦江2个字就要我们赔偿这么多钱,这也太霸道了吧?!”
主要信源:央广网(2026-06-29):证实长沙紫薇锦江酒店12万索赔案、双方后续和解协商、店铺更名事实
2026年7月1日这天,长沙的天气格外闷热,紫薇小区门口那家小旅馆里,气氛比外头更让人喘不过气。老板娘刚送走退房的客人,手里还攥着几张房卡,快递员就送来了法院的传票。
纸张薄薄一张,可上面的数字却重得让她手抖,索赔金额整整12万,还要求立刻停止使用现在的店名。
这家店叫紫薇锦江酒店,前后开了好些年。门脸不大,招牌就是普通的红底白字喷绘布,边角早就晒褪了色。
楼上楼下总共十几个房间,房价一直维持在60到70元之间,最贵的电竞房也不超过100元。为了省成本,两口子连保洁都没请,所有床单被套都是自己洗自己换。每天起早贪黑,冬天铲雪夏天修空调,一年到头难得歇息。
当初起名字的时候,真没想那么多。店址就在紫薇小区门口,前面两个字取自小区名,后面加上锦江,不过是图个读音顺口,寓意锦上添花。
那时候根本不知道外面有个全国连锁的锦江之星,更没想过有一天会因为这两个字被告上法庭。
传票送到的时候,老板老谭正在后院晾被单。他拿过那张纸看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家里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听说后,气得直拍桌子,觉得这事儿实在荒唐。
人家叫锦江之星,自家叫紫薇锦江酒店,明明多了两个字,难道就因为名字里带锦江就算侵权?照这个逻辑,姓谭的人岂不是都不能开店了?要是按这个标准,那个叫徐锦江的明星是不是也该来找他们索赔?
其实这家店的装修和连锁酒店完全不是一个档次。门头简陋,灯光暗淡,房间也就是普通家庭旅馆的样子。
来的客人大多是附近打工的或者本地人,图的就是个便宜方便,谁会把这儿当成高档连锁酒店。别说刻意模仿,就连保洁都舍不得请,怎么可能和那些大品牌竞争。
老谭试着给对方打过电话,态度诚恳地承认自己不懂商标法,表示愿意马上改名,只求赔偿金额能降一降。
可电话那头的律师回复得很干脆,起诉已经发出,改名必须执行,钱一分都不能少。
这一下,两口子彻底陷入了绝望。12万对他们来说,相当于一整年的纯收入,要是真赔出去,这店也就彻底黄了。
类似的糟心事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发生过。河南有一家卖几块钱一碗渝见小面的夫妻店,被遇见小面告了,索赔七八千元,后来闹得大了对方才撤诉。
还有桔子酒店告河南的橘子宾馆,也是差不多的情形。这些小商户辛辛苦苦挣点生活费,突然飞来一张传票,律师费都够压垮一家人。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案子都一边倒。湖北黄石有一家锦江宾馆,从1997年就开始用这个名字,比锦江之星的商标注册还早了一年。
2023年锦江之星去当地开店,发现一公里外有这么一家老店,立马起诉索赔30万。结果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请求,理由是这家宾馆使用名称更早,在当地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并不构成侵权。
这个判例让老谭心里稍微有了点底气。他的店虽然规模小,但毕竟也是正规在工商局核过名的。当初核名的时候没人提出异议,现在突然被起诉,感觉像是被大企业捏软柿子。
而且锦江原本就是地名拿来用在店名里,跟用长江、黄河这些词没什么区别,怎么能算是恶意侵权。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既然商标保护这么严格,那当初工商部门核准名字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审查出问题?如果真的侵权,是不是应该先去告工商部门审核不严,而不是直接冲着小商户下手?
这段时间,老谭和妻子愁得整夜睡不着觉。刚做好的招牌花了好几千,现在又要拆掉重做,这笔钱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
父母年纪大了,平时帮忙看看店都累得够呛,这下更是急得不行。店里的客人大多都是老主顾,根本不在乎什么连锁不连锁,可法律上的麻烦却实实在在地压在了头上。
网上不少人听说了这件事,都觉得大品牌不该这么欺负底层小商户。大家普遍认为,判断侵权不能光看名字里有没有重复的字,关键要看普通老百姓会不会真的搞混。
一个60元一晚的家庭旅馆,和一个几百元一晚的标准连锁酒店,无论是装修档次还是服务对象都天差地别,客人一眼就能分清,根本不存在误导的可能。
有懂法律的朋友私下告诉老谭,这种仅凭名字相似就起诉小商户的做法,在法律上未必站得住脚。
有些大公司甚至把这类维权外包给律师团队,靠批量起诉小店来赚取分成,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这种行为不仅缺乏商业道德,对社会基层生态也是一种伤害。
好在黄石那边的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使用在先,且没有造成消费者混淆,小商户依然有抗争的余地。
老谭现在已经做好了改名的准备,只要能保住店面,不再背负巨额赔偿,他愿意配合调整。但对于那12万的索赔,他打算坚持应诉,哪怕再难也要讨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