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白嫖上瘾了!2024 年,上海,一男子借住在女同事房子里 10 余年,儿子结婚生子后,竟要求女同事把房过户到他儿子名下,女同事拒绝后,他甚至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老魏,当年六十多岁,跟女同事施女士在一个单位上班。那时候老魏家里出了点状况,说白了就是无家可归了,天天愁眉苦脸的。
施女士一看老同事这么惨,正好自己在黄浦区普育西路有一套小户型闲着,心一软就说:"要不你先住我那套房子吧,租金意思意思就行。"
你猜怎么着?老魏一听,那叫一个感激涕零,俩人都是老同事了,谁也没想着签什么合同,就口头约定了一下,租金象征性收一点,全当帮忙。
一开始老魏还挺上道,按时交租,见了施女士一口一个 "谢谢",搞得施女士还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
可这好人难做啊,老话讲 "升米恩斗米仇",这话放在老魏身上简直太贴切了。住了没两年,老魏就开始变味了。
先是找各种借口拖房租,今天说手头紧,明天说身体不好要看病,拖来拖去干脆就不交了。施女士一开始还顾念同事情面,觉得老人家不容易,也没好意思硬催。
结果你猜老魏怎么想?他觉得施女士肯定是房子多,不在乎这一套,住久了说不定这房子就成他的了。
就这么着,老魏一家在这套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几年。这期间他儿子结婚、生孩子,全家老小都挤在这套房子里,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反正不用交房租,白嫖谁不乐意?住到最后,老魏居然真把自己当房主了。
有一天他找到施女士,直接提了个要求:"你看我儿子也结婚了,孙子也有了,这房子我们住了十几年了,你干脆过户给我儿子得了,也算做件好事。"
施女士当时直接懵了,心说我好心借你房子住,你不交房租也就算了,现在还想让我把房子送给你儿子?你这是把我当冤大头呢?施女士当场就拒绝了,说房子是我的,你住了这么久我都没跟你要房租,你现在反倒打起房子的主意了?
换一般人,被拒绝了也就算了,毕竟理亏。可老魏不是一般人,他是 "二班" 的 —— 脸皮比城墙还厚。
施女士不答应?行,那我就去法院告你!你没看错,老魏真的把施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他。
法庭上的精彩程度,简直比电视剧还好看。老魏往那一坐,理直气壮地说:"这房子是我 2010 年花 640 万全款买的!产权本来就是我的!"
法官一听,640 万?行啊,那你把购房合同、银行流水、付款凭证拿出来看看。结果老魏支支吾吾半天,啥也拿不出来。640 万啊大哥,不是六十四块,你说买就买了,连个收条都没有?你当法院是你家开的呢?
更搞笑的是,老魏一边说房子是他买的,一边又承认自己在这住了十几年。你说你买的房子,怎么住了十几年还在原房主名下?
法院当然不是吃素的,查来查去,房产证上清清楚楚写着施女士的名字,老魏拿不出任何买房的证据。再说了,就算你住了十年二十年,法律上也没有 "住久了就是你的" 这一说。
最后法院怎么判的?很简单,老魏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判决他限期腾房,还要补交这么多年的房租。
按理说,官司输了就老老实实搬走吧?不,老魏的操作再次刷新了大家的认知。他拒不执行判决,就是赖着不走,还放狠话:"谁让我搬走,我就住到谁家里去养老!" 那架势,活脱脱一个 "我是老赖我怕谁"。
施女士没办法,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到了执行那天,法警都上门了,老魏的老婆还当场演了一出戏,往地上一躺说自己犯病了要去医院。结果法警说行啊,那我们叫救护车来。
你猜怎么着?一听说要叫救护车,这位阿姨立马自己坐起来了,病也好了,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
就这么着,一场持续了十几年的 "农夫与蛇" 现实版,终于以老魏一家被强制清退告终。
看完这个案子,我就一个感觉:人啊,不能太善良,也不能太把别人的善意当理所当然。施女士本来是好心帮忙,结果惹了一身麻烦,打了好几年官司,耗了多少精力多少时间。
老魏呢?白住了十几年房子,最后不仅被赶出来,还得补交房租,名声也臭了,图啥呢?就因为贪念一起,把同事情谊、脸面尊严全都扔了。
这年头,房子在上海意味着什么?一套房子几百万上千万,确实容易让人眼红。但眼红归眼红,你不能把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啊,更不能恩将仇报,反咬一口。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第一,帮人可以,但该走的程序得走,该签的合同得签,别不好意思,有时候不好意思就是给自己挖坑。
第二,别觉得住别人的房子住久了就能据为己有,法律不支持这种强盗逻辑。
第三,做人得有良心,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千万别把别人的善良当成你得寸进尺的资本。
说白了,老魏这就叫 "白嫖上瘾",嫖着嫖着就觉得这店是自己的了。可惜啊,法律不跟你讲这套,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耍无赖没用,装可怜也没用,法院的判决书一摆,强制执行一来,你再横也得乖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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